強姦罪屬於公訴罪名,被強姦了可以報警立案,由警方偵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姦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2、與不滿14週歲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強姦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的行爲,不論是否達到姦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