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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不還我可以去派出所報案然後要求查她父母聯繫方式嗎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3.1W

別人欠錢不還我可以去派出所報案然後要求查她父母聯繫方式嗎

經濟糾紛中的欠債不屬於公安局管轄,不可直接報警。可以透過熟人瞭解對方的住址,但私自查找需謹慎。若法院書面通知其他單位和個人協助執行,他們有義務按規定執行。

法律分析

他人欠錢不還不可以去派出所查,欠錢不還屬於經濟糾紛,不歸公安局管屬。你可托熟人查對方的家庭住址。如果沒有關係,私自去查他人住址公安局不會給查。執行條件如果其他單位和個人持有被申請執行的財產、而由人民法院書面通知協助執行的,都有義務按通知的規定執行。

拓展延伸

維權之路:如何透過報案追討欠款並尋找債務人的家庭聯繫方式?

透過報案是一種維權的有效方式,可以幫助您追討欠款並尋找債務人的家庭聯繫方式。首先,您可以前往當地派出所,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如欠款合同、借據等。警方將會對此展開調查,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同時,您可以向警方提供債務人的個人資訊,如姓名、身份證號等,以便他們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警方可能會聯繫債務人的家人,以獲取更多資訊。請記住,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堅持維權是值得的。與此同時,您也可以諮詢律師,尋求法律建議和支援,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護。記住,維權需要持續的努力和耐心,但終將爲您帶來公正和合法的結果。

結語

透過報案是維權的有效方式,可幫您追討欠款並查找債務人住址。報案需提供相關證據,如合同、借據等。警方將調查並採取必要措施,您也可提供債務人個人資訊以協助調查。請注意,法律程序需時間,但堅持維權是值得的。同時,諮詢律師可獲得法律建議和支援,確保權益得到保護。維權需持續努力和耐心,最終將獲得公正合法的結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民間借貸糾紛的基本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爲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爲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