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長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班主任、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班主任、老師的管理。孩子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3、由於孩子私自逃課、不到校上課、私自打鬧、打架等引起安全意外事故由家長全部承擔。
4、班主任已經對孩子進行的了多次的防溺水、行爲安全、交通安全、校園行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同時家長要盡到再教育和經常教育的義務,並時刻關注孩子的安全。
5、班主任已經多次對孩子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同時家長也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