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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網上辦理嗎
不可以。
無犯罪犯罪記錄證明,是機關的日常工作。依法應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以委託他人去戶籍所在地的機關代開,辦理的具體事宜可以先打電話到當地及戶籍所在地的機關諮詢。
1、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持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機關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該機關根據掌握的情況爲申請人出具是否受過刑事處分的證明(應載明截止時間)
2、申請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持機關出具的上述證明材料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分的公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代辦。無犯罪記錄要求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進行辦理。
雲南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辦理
雲南無犯罪記錄證明網上辦理流程:
1、登入省廳網站;
2、點擊彈出框“政務服務平臺”,點擊右上角的登入或註冊按鈕;
3、輸入已註冊的手機號和密碼,並拖移滑動條驗證透過後,即可登入系統;
4、登入成功後,點擊“我要辦事”模組;
5、點擊“無犯罪記錄證明”;
6、點擊右上角的“去辦理”按鈕;
7、按照申報頁面提示填寫相關資訊,確認無誤後點擊頁面底部“立即申報”按鈕。
一、無犯罪記錄證明釋義
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一般應包括無行政違法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其中行政違法記錄包括被處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違法記錄,刑事犯罪記錄則指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權利等刑事犯罪記錄。而警告、罰款等輕微違法記錄,依照規定目前尚不作爲開具內容。
二、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時,需經過如下開具過程:
1、到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知道具體的填寫內容,然後蓋章,簽字。
2、帶上居委會開證明到派出所找民警簽字蓋章。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協助幫你找到民警的姓名、聯繫方式的。當然,你也可以直接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
《關於改進和規範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對於下列5類事項,凡居民戶口簿能夠證明的,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予認可,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
1.戶口遷移情況。
2.住址變動情況。
3.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和更正情況。
4.註銷戶口情況。
5.同戶人員與戶主間的親屬關係。
雲南公安公衆號無犯罪證明怎麼開
點擊右下角的民生,選擇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交資訊就可以了。
進入雲南公衆號介面,點擊民生,再點擊無犯罪記錄證明,同意授權,點擊快速驗證,選擇情形和辦理區域,點擊已閱讀,請繼續,進入申請證明頁面,填寫申請資訊,選擇領取方式郵寄,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就可以了。
無犯罪證明怎麼開
無犯罪證明的開具流程如下:1、身份證原件;2、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單位開介紹信或出具證明,由單位領導簽字蓋章;3、無單位的到村委會或綜治辦說明來由,填寫表格,寫上證言,簽字蓋章;4、到派出所說明來由並出具身份證及表格,民警檢視完畢,寫上證言,簽字蓋章,派出所留底一份;5、到鎮綜治辦說明來由並出具身份證及表格,工作人員寫上證言,簽字蓋章,鎮留底一份;6、帶上身份證及表格到區辦理。
具體如下:
1、首先準備好身份證原件;
2、有單位的在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或開介紹信,或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單位領導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無單位的帶身份證到村委會或綜治辦說明來由,綜治辦工作人員就會拿出綜治辦人員管理表格,寫上證言,並簽字、蓋章;
4、到派出所說明來由並出具身份證及表格,民警根據身份證檢視檔案,看是否有不良記錄。檢視完畢後,寫上證言並簽字蓋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5、到鎮綜治辦說明來由並出具身份證及表格,鎮綜治辦工作人員寫上證言,並簽字、蓋章。鎮綜治辦留底一份;
6、帶上身份證及表格到區綜治辦理。
無犯罪證明在網上的開具流程如下(以北京爲例)(含圖片):
1、在微信中搜尋“北京警務”微信小程序;
2、點擊“無犯罪記錄證明”按鈕;
3、輸入申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後,點擊“開始人臉識別驗證”按鈕;
4、進入“人臉識別認證”環節,依次點擊“允許”和“下一步”按鈕,按照提示要求完臉識別認證操作;
5、認真閱讀“有(無)犯罪記錄證明”通知,並勾選“我已仔細閱讀上述協議,並同意本協議內容”後,點擊“提交預申請材料”按鈕
6、填寫申請人資訊、申請事由、領取方式等內容後點擊“下一步”按鈕;
7、確認填寫資訊無誤後,點擊“提交”按鈕完成。
注:辦理完成後,可在“我的”中查詢辦事進度。
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需要材料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及兩者的複印件;
2、聘請單位的介紹信或者證明;
3、自己戶口所屬的村委證明(開證明的人要在證明上簽名再蓋章);
4、申請人填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去戶口所屬的派出所領取)。
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注意事項:
1、出具公民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民警認真調查覈實,以確保證明事項的準確性。出具被證明對象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時,必須以生效的判決書、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的文字爲依據;
2、證明事項應當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相對應,注意區別“犯罪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刑事處罰記錄”“故意犯罪記錄”等具體要求,不得擴大證明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條
【前科報告制度】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機關辦理犯罪記錄查詢工作規定》
第六條
公民在戶籍地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查詢申請表;在居住地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和查詢申請表。外國人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查詢申請表。委託他人查詢的,還應當提交委託書和受託人有效身份證明。
個人在一年內申請查詢3次以上的,應當提交開具證明系用於合理用途的有關材料。
單位申請查詢的,應當提交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的查詢申請表,以及查詢對象系單位在職人員或者擬招錄人員的有關材料。查詢申請表應當列明申請查詢依據的具體法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