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從事證券交易的個人和機構,其中個人客戶必須年滿18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普通證券帳戶在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少於6個月;
3、普通帳戶開戶資料規範,帳戶狀態正常,已開通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
4、具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可供支配的財產;
5、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
6、無重大債務糾紛和違約記錄;
7.未與其他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
8、普通證券帳戶在公司開戶時間不少於18個月,證券資產不低於50萬,機構客戶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