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個石場要有營業執照、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之後纔是合法開採。需要做儲量覈實報告、環評報告、水土保持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開採設計、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2、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如礦界批覆、儲量覈查審批報告、初步開採利用方案批覆等。
3、到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根據已批覆的初步開採利用方案,進行安全生產預評價。
5、根據已批准的相關手續,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頒發《採礦許可證》。
6、根據已頒發的《採礦許可證》進行《開採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設計審查。
7、根據已批准的安全專篇設計審查報告,企業申請開工建設,安監部門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企業的準備情況進行批覆。
8、企業建設完畢,申請竣工驗收。
9、根據竣工驗收的批覆意見及《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根據已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監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