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制定方法如下:
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員工有以下行爲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爲。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爲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以成爲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