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是指父母子女關係。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父母和子女是血緣最近的直系血親,爲家庭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可分爲兩大類: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這是基於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實而發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關係、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關係。
2、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這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爲以及事實上撫養關係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爲設定的。包括養父母和養子女的關係,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