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中能區分的爲有編制的員工和沒有編制的員工。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是建立的勞動關係,這些單位的勞動者均是合同制職工,沒有合同工與正式工的區分。
1、自從1992年國家對國企用工制度改革後,現在的國企沒有正式工這種說法,都是合同工;
2、只不過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之分,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依法繳納各種保險來,這樣在勞動者退休後當然就會有退休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