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爲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3、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爲辦理的《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