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權益工具是企業發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歸類爲權益工具的各種金融工具。
其他權益工具會計處理的基本原則:
對於歸類爲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無論其名稱中是否包含“債”,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應當作爲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其回購、註銷等作爲權益的變動處理;對於歸類爲金融負債的金融工具,無論其名稱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則上按照借款費用進行處理,其回購或贖回產生的利得或損失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行方)發行金融工具,其發生的手續費、佣金等交易費用,如分類爲債務工具且以攤餘成本計量的,應當計入所發行工具的初始計量金額;如分類爲權益工具的,應當從權益(其他權益工具)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