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因案而異。如果是協議離婚,在民政局預約成功後,證照齊全,不到半天時間搞定。
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時間就很難確定了。
一般而言,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而後找律師與對方協商,律師安排的時間一般會在兩週左右。在此時間內,如果談判沒有進展,律師會透過法院立案。
國內離婚案件一般爲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如果一審一方態度非常堅決反對離婚,法院調解無效,一般會在很短的時間做出判決。
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法院可能會採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爲6個月。
當然,如果一審法院沒有判離,6個月後再起訴,時間又要重新計算一回。這中間,評估時間、鑑定時間都不包括在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