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財產糾紛既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達成離婚合意並透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係。訴訟離婚是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合意時,透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