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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買的家用電器,用了兩天就壞了,商家不退換怎麼辦?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1.22W

消費者維權途徑及法律依據:消費者可保留證據直接找商家退貨,向電商平臺投訴商家,要求賠償。如電商平臺不賠償,可要求平臺賠償並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也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消費者購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可要求經營者退貨、更換、修理等服務。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需提供真實資訊,若侵害消費者權益,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

消費者可以透過以下途徑維權:保留證據,直接找商家要求退貨;向電商平臺投訴商家,要求商家進行賠償;商家不賠償,消費者可以要求電商平臺賠償,電商平臺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找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消費者透過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退貨等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透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結語

消費者維權的途徑多樣化,可透過保留證據、直接找商家退貨,向電商平臺投訴並要求賠償,甚至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有權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退貨等服務。若銷售者或服務者無法提供真實資訊,消費者可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並有權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如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卻未採取措施,將與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章 電子商務爭議解決 第六十一條 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第三章 經營者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修正):第三章 經營者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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