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衛生定向是指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照相關通知與相關市、縣或者區簽訂培養協議。截止2017年10月實行在定點院校所在批次錄取結束後按專業志願投檔的錄取辦法。高考成績分別達到本科或專科定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農村衛生定向”欄目中填報相應院校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