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綜合知識 > 

房屋權證明怎麼寫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6.04K
1. 個人寫房產證明怎麼寫

房產證明樣本如下:

房屋權證明怎麼寫

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

茲證明座落在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的房屋情況如下:

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的土地證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2. 農村房屋產權證明應該怎麼寫

抵押行爲無效,你的權益無法保證: 1、農村住宅用地屬於農村宅基地,只擁有使用權,不得上市銷售,只能在集體內交易; 2、如果你是本村戶口,纔可以合法交易這棟房子,而且你也只能出售給本村人,請三思而行, 農村房屋證明 。

一、聯建的定義及特徵 所謂的聯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他方提供資金,進行合作建房,並對建成後的房地產共同經營管理或進行利益分配的行爲。我們通常所說的聯建協議、合作開發合同、聯合開發合同都屬於聯建合同。

從概念的界定我們不難發現聯合開發房地產屬於《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聯營,具有如下特徵: (一)、主體特定性。體現在聯合開發雙方中必須有一方以上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至少一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房地產開發的資格,否則,聯建合同被認定爲無效。《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限定了較高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10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註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作出高於前款的規定。以確保進入該領域的公司具備相應的開發能力。

(二)貫徹責、權、利統一的原則。 實踐中,有很多聯合開發行爲就是因爲違反了聯營個這一基本原則而被法院認定爲無效。

比如,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的聯合開發協議中約定:甲公司僅負責提供建設用地,不參與項目的建設管理,不論項目是否贏利,乙公司均應向甲公司支付若干收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規定,此類條款屬於聯營合同的“保底條款”,應認定爲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新的規定,這類合同不再直接認定無效而是作改性處理,即認定爲借款合同.需要指出的是,所謂的責權利統一,是從整個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地位角度而言的,是指從宏觀上看,雙方權利和義務向統一,並非指在開發的任何環節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均等的付出和收益。比如說,在項目的建設工程中,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公司往不參與具體管理工作(或者僅派人監督),而是由房地產公司全權負責,這並不意味着違反了該原則。

(三)法律關係複雜。 聯合開發房地產涉及多方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錯綜複雜。

首先是合作雙方的關係,如上文所說應屬聯營關係,而聯營又分爲法人型聯營和鬆散型聯營,組織形式和權利義務分配都需要仔細約定(文將詳細分析);其次是聯合體與政府主觀部門的關係,開發房地產的各個環節,立項、到規劃、開工、預售、驗收都離不開政府部門的監督,最直觀的表現就是要申請辦理若干個許可證或批准檔案。而聯合開發更需要向政府部門做好審批工作,辦-理-證-件或批文都應以合作雙方的名義辦理,只要這樣聯合開發行爲才能獲得法律的認可。

由於沒有做好聯合開發的審批工作而導致某一方的權利受到損害或合作合同被法院認定無效的案例俯首皆是,教訓非常慘痛。再次是聯合體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關係,包括與建築承包商、拆遷安置人員、購房業主、貸款和按揭合作銀行等, 證明範文 《農村房屋證明》()。

二、房地產聯建的主要類型及其法律性質 在房地產聯合開發領域中,由於存在許多不規範的操作,聯建的類型則多種多樣,正確區分其類型則有利於判斷其法律性質,確認合同的效力。現就幾種常見類型的聯建合同及其法律性質分析如下: 第一、雙方共同提供建設用地,共同出資,共同辦理建房審批手續,共同負責建設施工,房屋竣工後,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取得或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在此種類型合同中,因爲規劃許可證是以雙方的名義取得,根據建設部《關於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中幾個涉及政策性問題的原則意見》的有關規定,雙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投資的比例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辦理產權登記。

從此類合同的具體權利義務內容可以看出,這類合同的主體雙方是爲共同的事業而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這種房屋聯建行爲實質上是一種經濟合作行爲,其權利義務關係類似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合夥關係。聯建合同,應認定爲房屋合建合同。

第二、一方提供建設用地,另一方出資,雙方辦理了土地出讓及合建審批手續,共同負責建設施工,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投資比例共享利益,共擔風險。此類合同因符合房地產經營開發的法定條件,則屬典型的房屋聯合開發形式。

第三、一方提供建設用地,以自己的名義取得了建房審批手續,另一方出資,並負責建設施工。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分別取得竣工房屋的產權。

這種房屋聯建方式較爲常見,主要發生在有地無錢和有錢無地的雙方之間。 在此類合同中,另一方是以投資方式參與一方的房地產開。

3. 房屋產權證明怎麼寫

房屋產權證明範本 房 屋 所 有 權 人 證 明 書 茲證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況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實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別填寫身份證號)上述房屋的房屋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4. 房屋產權證明範本怎麼寫

房 屋 所 有 權 人 證 明 書 茲證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況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實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別填寫身份證號)上述房屋的房屋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5. 房產權證明怎麼寫

1,實際上你寫的證明沒有用,任何部門寫的都沒有用,除非是房產部門或者是法院。

2,如果你是公司,可能稍微好一點,寫一份證明,蓋個章吧。

3,如果你是個人,用處真的不大,如果真的非要寫,也很簡單。

比如:

本人某某某(身份證號),爲某某市某某區某某街道某某小區某某棟幾零幾室房屋的合法產權人,本人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特此證明。

4,如果寫的複雜點,可以把購買過程寫一下,比如什麼時候從哪個房地產公司購買。

6. 房產證證明怎麼寫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制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作爲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爲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房產證與房產登記簿,房產證與證券的關聯與區別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爲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目前的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爲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爲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爲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爲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爲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在以房屋爲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爲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爲準。

房產證作爲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爲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檔案。

如果登記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並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並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爲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

房產證遺失後,房屋所有權人並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登記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並可要求機關根據登記簿上的記載補發房產證。可見,房產證不能脫離登記簿的記載而發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則。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證券大不相同。

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證券在性質上的主要區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爲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 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

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並且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瞭解對方是否爲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因爲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纔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並不產生 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登記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登記(即通常所說的“過戶登記”),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登記之後,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後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

Tags: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