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綜合分滿分是300分。
理科:數學150、語文150、英語150、理綜300(其中物理120、化學100、生物80)。
文科:數學150、語文150、英語150、文綜300。
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指“語文、數學、外語”,語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試題)、數學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試題)、外語120分,滿分480分。
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含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資訊技術7科,各科原始滿分爲100分,考生需參加未選爲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的5門必修科目。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考試含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6科,各科原始滿分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