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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到期公司讓我轉外包公司?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1.45W

協議到期公司讓我轉外包公司?

律師解答:

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並不是和實際用人單位籤的而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的,半導體公司讓你轉籤是不成立的,如果轉籤,屬於違法行爲,因爲你同時和2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轉籤,不符合你原來去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你應當回到勞務派遣公司協商,是否將你派遣到新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