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中工作經歷填寫之前什麼時間,在哪個醫療機構工作過,到什麼時間爲止,一直寫到現在工作的機構。
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填 表 說 明
1.本表供申請首次護士執業註冊或者重新申請護士執業註冊使用。
2.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內容真實,字跡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項由申請人填寫,第6項由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填寫,第7項由註冊機關填寫。
4.表內的年月日時間,用公曆阿拉伯數字填寫。
5.申請人學歷,填寫護理或者助產專業最高學歷。
6.申請人健康狀況,填寫健康狀況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請人工作類別,填寫臨牀護理、護理行政管理、預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請人現技術職稱,填寫護士、護師、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主任護師、未評定。
9.使用的照片爲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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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護士執業註冊申請表上的專業學習經歷怎麼寫直接寫工作經歷寫自己的工作經歷即可。
例如:****年**月至****年**月畢業於****(學校名字)
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相關的人文社會的科學知識和基礎醫學、預防保健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臨牀護理技能的培訓,具有對服務對象實施整體護理系社區健康服務的基本能力。 畢業後可在護理領域內從事臨牀護理、預防保健、護理管理、護理教學和護理科研。
擴展資料:
註冊所需材料:
1、《護士首次註冊申請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複印件)。
3、當年護理專業初(士)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和《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複印件)。
4、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畢業證(不包括各類醫士專業學歷)及學歷驗證證明或計劃內招生的有效證明(具體參照粵衛辦〔2005〕83號檔案)(驗原件交複印件)。
5、醫療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有效證明。
6、醫療單位臨牀實踐的有效證明和業務技術考覈合格證明。
7、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廣東省護士註冊健康體檢表》(原件)。
8、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張(同一底版,其中申請表、體檢表各1張,另交2張)。
9、人事檔案已在我省醫療機構或人才服務中心的護理專業本科學歷畢業生,憑人事部門的擬錄用通知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人事檔案代理證明,向執業所在地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護士執業證書》。
10、在外省或省內其他市參加全國護理專業初(士)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或獲得護士執業資格證後,在我省申請辦理護士執業證的,須提交外省衛生廳或省內其他市衛生局出具的未註冊證明原件。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執業護士註冊
3.2016年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中工作經歷怎麼寫你好,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中工作經歷填寫之前什麼時間,在哪個醫療機構工作過,到什麼時間爲止,一直寫到現在工作的機構。
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填 表 說 明 1.本表供申請首次護士執業註冊或者重新申請護士執業註冊使用。 2.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內容真實,字跡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項由申請人填寫,第6項由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填寫,第7項由註冊機關填寫。 4.表內的年月日時間,用公曆阿拉伯數字填寫。
5.申請人學歷,填寫護理或者助產專業最高學歷。 6.申請人健康狀況,填寫健康狀況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請人工作類別,填寫臨牀護理、護理行政管理、預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請人現技術職稱,填寫護士、護師、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主任護師、未評定。
9.使用的照片爲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還有別的醫學考試相關資訊查詢都可以登陸題名考試網醫學考試網查詢,希望有幫到你。
4.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的專業學習經歷怎麼寫需要寫明爲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牀實習證明等內容。
依據《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申請護士執業註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覈表;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牀實習證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
審覈合格的,准予註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註冊,並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資訊及證書編號、註冊日期和執業地點。
擴展資料: 護士執業註冊的相關要求規定: 1、護士在其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註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註冊。 2、但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准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准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
3、註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爲其辦理變更手續。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註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註冊部門通報。
參考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