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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現金是收款憑證還是付款憑證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1.41W

提取現金是收款憑證還是付款憑證

從銀行提取現金編制付款憑證。憑證又稱會計憑證,指的是能夠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並據以登記賬簿、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憑證可分爲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常用的憑證有發票、支票、合同和工時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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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現金是付款憑證還是收款憑證

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時候,只編制付款憑證。正常提取現金是先填寫支票,然後支票頭作爲原始記賬的憑證,再根據這個憑證寫付款憑證。這樣做主要是爲了防止重複記賬。

對於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相互劃轉的經濟業務,即從銀行提取現金或把現金存人銀行的經濟業務,統一隻編制付款憑證,不編收款憑證。當發生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業務時,只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而不編制現金收款;當發生把現金存入銀行的業務時,只編制現金付款憑證,而不編制銀行收款憑證。

另外,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是根據銀行存款付出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的付款憑證,也是出納人員辦理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主要依據。

上述的現金支票是銀行的存款人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託開戶銀行將款項直接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票據。出納員應認真填寫支票的有關內容,如支票號碼、密碼號碼、簽發日期、開戶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帳號、收款人名稱、取款金額、取款用途,並加蓋印章。與一般簽發現金支票不同,單位向銀行提取現金,其收款人和簽發人都是本單位。

從銀行提取現金應填制什麼憑證?是收款憑證還是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

對於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以及各種銀行存款之間相互劃轉業務的,一般只填制一張付款憑證。如從銀行取出現金備用,根據該項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只填制一張銀行存款付款憑證。

記賬時,根據該憑證同時記入“現金”和“銀行存款”帳戶。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減少記賬憑證的編制,而且可以避免重複記賬。

擴展資料

現金收款憑證複覈的內容:

1、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是否正確。現金收款憑證的填寫日期應爲編制收款憑證的當天,不得提前或推後。

2、現金收款憑證的編號是否正確。有無重號、漏號或不按日期順序編號等情況。

3、現金收款憑證記錄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準確,其摘要欄的內容與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會計科目是否正確。

5、複覈收款憑證的金額與原始憑證的金額是否一致。原始憑證大小寫金額是否相同,有無印章。

6、複覈收款憑證“附單據”欄的張數與所附原始憑證張數是否相符。

7、收款憑證的出納、制單、複覈、財務主管欄目是否簽名或蓋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付款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現金收款憑證

從銀行提取現金的業務應編制什麼憑證

從銀行提取現金統一隻編制付款憑證,不編收款憑證。

從銀行提取現金需要填寫現金支票,支票頭可以作爲記賬的原始憑證;再根據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證書製作的支付證書,被稱爲銀行存款支付證書。銀行存款支付證明書是出納系進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主要依據。出納員在收到會計負責人制作的銀行存款支付證明書時,必須認真研究證明書的項目和內容。複覈的內容、方法和要求與現金入款證明書的研究和支票結算方法介紹的內容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銀行存款支付證明書的研究還需要注意,支付證書的“摘要”欄中是否寫明支付結算方式。支付證明的支付項目是否是國家管理的商品,是否有企業所在地或上級財政部門批准的書面證明等。

清點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清點現金特別是回單位清點最好由本單位兩位以上財務人員共同進行;

2、清點應逐捆逐把逐張進行,做到一捆一把一清。清點時不能隨意混淆或丟棄每一把的捆鈔紙,只有把全捆所有把數清點無誤後纔可以將每把的捆鈔紙連同每捆封籤一起扔掉;

3、在清點中發現有殘缺、損傷的票幣以及假鈔應立即向銀行要求調換;

4、所有現金應清點無誤後才能發放使用,切忌一邊清點一邊發放,否則一旦發生差錯將無法查清;

5、在清點過程中,特別是回單位清點過程中,如果發現確有差錯,應將所取款項保持原狀,通知銀行經辦人員,妥善進行處理。

各單位需要用現金髮放工資或者其庫存現金小於庫存現金定額面需要用現金補足時,除了按規定可以用非業務性現金收入補充以及國家規定可以坐支者外,均應按規定從銀行提取現金。

提現和存現分別做什麼憑證?

1、提現是做現金付款憑證。

2、存現是做現金收款憑證。

3、現金付款憑證是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支付業務的依據。

4、出納人員對之應進行認真、細緻的複覈,其複覈方法及基本要求與現金收款憑證相同。

擴展資料:

1、出納人員在複覈現金付款憑證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於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收付業務,只填制付款憑證,不填制收款憑證。如將當日營業款送存銀行,制單人員根據現金解款單編制現金付款憑證,借方帳戶爲銀行存款,貸方帳戶爲現金,不再編制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發生銷貨退回時,如數量較少,且退款金額在轉賬起點以下,需用現金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不得以退貨發貨票代替收據編制付款憑證。

(3)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有關印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名稱、金額、經濟內容等,經單位負責人批准,方可代替原始憑證。

2、現金收付憑證:

(1)原始憑證主要有:從銀行提取現金時簽發的現金支票存根;現金存入銀行時填寫的送款單;零星小額銷售的(副本);職工預借差旅費以及基層單位借支備用金的借據;收進職工交款的收據(副聯)等。

(2)記賬憑證是現金收款憑證和現金付款憑證。

3、現金收付憑證的核對:

(1)審覈現金收付是否符合現金管理制度規定。

(2)審覈經濟業務是否真實,有無批准人、經辦人簽章。

(3)進行原始憑證技術性審覈,即規定項目是否填寫齊全,數字是否準確,手續是否完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現金收款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現金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