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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入黨志願書情況說明

欄目: 綜合知識 / 釋出於: / 人氣:2.17W

未能提供入黨志願書情況說明

1、原因說明:解釋為什麼沒有提供入黨志願書,例如可能因為時間原因、對入黨的理解還不夠深刻等。

2、表示態度:表達對黨的信仰、忠誠和熱愛,強調自己在奮鬥中的認真態度和具備入黨條件的決心。

3、反思總結:對自己對黨對入黨這一問題的不足和缺失進行反思總結,並強調會加強自學,自覺地理解和認知黨的理論,全面提高個人思想政治素質。

4、承諾和計劃:承諾在今後的工作與生活中,認真履行黨員義務,踏實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和水平,儘快提交符合規定的入黨志願書。

1、原因說明:解釋為什麼沒有提供入黨志願書,例如可能因為時間原因、對入黨的理解還不夠深刻等。

2、表示態度:表達對黨的信仰、忠誠和熱愛,強調自己在奮鬥中的認真態度和具備入黨條件的決心。

3、反思總結:對自己對黨對入黨這一問題的不足和缺失進行反思總結,並強調會加強自學,自覺地理解和認知黨的理論,全面提高個人思想政治素質。

4、承諾和計劃:承諾在今後的工作與生活中,認真履行黨員義務,踏實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和水平,儘快提交符合規定的入黨志願書。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丟失入黨申請書整改報告怎麼寫

1、首先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其次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最後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以上就是丟失入黨申請書整改報告的書寫的方式。

入黨志願書未填寫時間情況說明理由

回答:入黨志願書未填寫完整原因是在填寫入黨志願書表時有的表格中的內容沒填上或忘記填了。就是缺少依據,需要本人詳細填寫。

黨員檔案材料一般情況是不會缺失的。入黨申請人志願申請加入中國黨,其入黨申請被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員大會批准加入中國黨後,就須按規定及志願書內容要求填寫入黨志願書。

黨組織在接收預備黨員的組織關係後,應及時審查預備黨員的全部入黨材料,發現入黨手續不完備、入黨材料不全或填寫混亂的,應及時與預備黨員原單位黨組織或其上級黨組織聯絡,辨別真偽,弄清原因。確屬不熟悉有關規定或工作程式出現的失誤,由原單位黨組織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的有關規定,補辦手續和材料;無法補辦的,要在其《中國黨入黨志願書》“備註”欄中註明情況和原因。確屬採取不正當手段弄虛作假、偽造手續進入黨內的,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其中確實具備黨員條件的,須重新履行入黨手續。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和通報原單位黨組織。對造假者和有關責任者,應嚴肅查處。

入黨申請書和入黨志願書就形成了黨員檔案基本資料,並歸入夲人人事檔案歸檔管理。正常情況下黨員的檔案材料是不會缺失的。

黨員檔案沒有入黨志願書怎麼辦

如果沒有入黨志願書,就不是黨員,需要重新申請入黨;如果是沒有入黨申請書,經過單位黨組織批准,可以手寫一分裝入檔案。

急!!!入黨志願書(丟失)的補辦報告!

按下列原則,儘快補辦!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主要是防止極個別心術不正的人,利用工作安排、工作調動、畢業分配、復員轉業之機,買通有關人員,並不是黨員,卻開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騙取黨員身份。如發現這種情況,就要一追到底,嚴肅處理。因此,黨支部只有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蓋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式,做好補辦手續

1、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述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式如下: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X年X月X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寫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應簽名。

5、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同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入黨申請書丟了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分兩種情況掌握:第一,原單位還存在的,由原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黨員入黨時的支部大會記錄、上級黨組織審議討論的記錄、參加黨校學習考試記錄、入黨介紹人及原支部證明、入黨後參加組織生活的記錄等相關材料。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確認幹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第二,原單位已不存在的,由黨員、幹部現所在單位黨組織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走訪入黨介紹人、入黨時的支部、查閱相關文獻等形式,開展組織調查,形成正式的調查意見,確認幹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並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稽核。

通過以上兩種情況,確認為黨員的,黨支部才可以按照以下程式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

(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

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這些材料要經過目前黨關係所在地的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稽核。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以示負責。

如確定為黨員的,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現單位在有關欄目裡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將補填材料、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組織人事部門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存入本人檔案。

三、按照程式,做好補辦手續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式如下:

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黨組織的調查意見、上一級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的稽核意見,以及以上列的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應簽名。

5、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入黨志願書丟了怎麼辦

可以補辦。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黨員《入黨志願書》遺失時,黨支部可通過函調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黨地進行調查,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因此,黨支部必須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

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提供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 、本人入黨情況說明。要求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和黨支部姓名等情況。

2 、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求入黨介紹人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確實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 、入黨時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接收其入黨的有關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是黨支部,或其他黨支部委員。

4 、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影印件或摘抄件。

5 、黨總支和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影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況說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蓋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

三、按照程式,做好補辦手續。

1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述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所在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同時必須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註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某年某月某日“補辦”,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2 、補辦人填寫《入黨志願書》第 1 頁至第 6 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情況”、“主要社會關係情況”等欄的內容應反映入黨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第 7 頁“本人簽名或蓋章”欄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 、將上列 5 項證明材料貼上在第 7 頁“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欄上。

4 、“入黨介紹人意見”和“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入黨申請人入黨意見”欄原則上由原來的入黨介紹人和談話人簽署意見,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入黨介紹人或談話人確實無法查詢,可由原黨支部說明情況。

5、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負責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 9 頁“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中。支部決議的標題應寫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部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6、黨總支或基層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 10 頁“總支部審查(審批)意見”欄和“基層審批意見” 欄中 ,標題應寫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預備期起止時間,由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7、預備黨員轉正的補辦程式和決議填寫方法同上,決議中要寫明黨齡的起始時間,由簽名或蓋章,並加蓋黨組織公章。

8、補辦人重寫一份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個人自傳,日期應填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寫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寫”字樣,會同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法律依據:

《關於補辦《中國黨入黨志願書》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當黨員《入黨志願書》遺失時,黨支部可通過函調形式,或派人前往其入黨地進行調查,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因此,黨支部必須在確認該同志黨員身份的前提下,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第二條 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提供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 、本人入黨情況說明。要求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和黨支部姓名等情況。

2 、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求入黨介紹人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確實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 、入黨時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接收其入黨的有關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是黨支部,或其他黨支部委員。

4 、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影印件或摘抄件。

5 、黨總支和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或會議記錄的影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情況說明之外,上述其他四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蓋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

入黨時沒有志願經歷怎麼辦

答:對那些在工作調動中只有組織關係介紹信,沒有《入黨志願書》等入黨材料的黨員,轉入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必須認真進行甄別。無法認定其黨員身份的,由調入單位黨組織提出意見,報縣或縣級以上組織部批准,不予承認其黨員資格。若其原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需由縣或縣級以上組織部門稽核),證實其黨員身份的,現所在單位黨組織要在其重新填寫的《入黨志願書》有關欄目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連同原單位黨組織的有關證明材料,一併存入本人檔案。

根據中組部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和有關檔案精神,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分兩種情況掌握:第一,原單位還存在的,由原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黨員入黨時的支部大會記錄、上級黨組織審議討論的記錄、參加黨校學習考試記錄、入黨介紹人及原支部證明、入黨後參加組織生活的記錄等相關材料。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確認幹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第二,原單位已不存在的,由黨員、幹部現所在單位黨組織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走訪入黨介紹人、入黨時的支部、查閱相關文獻等形式,開展組織調查,形成正式的調查意見,確認幹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並報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稽核。

通過以上兩種情況,確認為黨員的,黨支部才可以按照以下程式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

(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

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這些材料要經過目前黨關係所在地的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稽核。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以示負責。

如確定為黨員的,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現單位在有關欄目裡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將補填材料、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組織人事部門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存入本人檔案。

三、按照程式,做好補辦手續

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式如下:

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樣。

3、將黨組織的調查意見、上一級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的稽核意見,以及以上列的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應簽名。

5、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簽名,並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檔案里黨員材料丟失,怎麼補辦?

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裡找不到《入黨志願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黨支部要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調查或函調等形式,核實其黨員身份的真實性,然後才能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願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影印件。

5、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影印件。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蓋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以示負責。

三、按照程式,做好補辦手續1、在確認黨員身份並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式如下:1、在《入黨志願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願書》丟失,×年×月×日補辦”,並加蓋黨支部或單位公章。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願書》第1頁至第7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係”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後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7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並寫上“補填”字3、將上列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8頁上。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並將“決議”寫入《入黨志願書》第9頁中。“決議”的標題應為“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應簽名5、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願書》的決議,並寫入《入黨志願書》第10頁“基層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同第9頁支部決議欄),由簽名,並加蓋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願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法律依據:《中國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 第二十八條 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儲存。

對那些在工作調動中只有組織關係介紹信,沒有《入黨志願書》等入黨材料的黨員,轉入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必須認真進行甄別。無法認定其黨員身份的,由調入單位黨組織提出意見,報縣或縣級以上組織部批准,不予承認其黨員資格。若其原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需由縣或縣級上組織部門稽核),證實其黨員身份的,現所在單位黨組織要在其重新填寫的《入黨志願書》有關欄目註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後,連同原單位黨組織的有關證明材料,一併存入本人檔案。

入黨志願書寫錯了怎麼寫情況說明

如果寫入黨志願書時發現錯誤,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1. 實事求是地指出自己的錯誤,例如寫錯了某個具體內容、某個公式、某個數字等。

2. 說明自己已經意識到錯誤的嚴重性,並表示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 提出改正錯誤的方案,例如重新填寫入黨志願書、重新提交材料等。

4. 承諾今後會更加認真仔細地對待入黨志願書和其他相關材料,以避免類似錯誤的再次發生。

需要注意的是,情況說明應該簡潔明瞭,不要過多地強調自己的無辜和委屈。同時,要保持誠懇和謙虛的態度,以表明自己的態度和決心。

入黨申請書可以補嗎?

《入黨志願書》是重要的檔案資料,一旦丟失,需要重新補填。

一、確認黨員身份。首先需要在單位的黨組織確認黨員身份。

二、重新補填《入黨志願書》。找一份空白的《入黨志願書》將應該由本人填寫的部分,按照原來的內容重新填寫。

三、找原入黨介紹人填寫意見。因此,需要將重新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寄回原入黨地點,由原入黨介紹人填寫當時的相關意見。

四、找黨組織補填內容。《入黨志願書》中,在加入預備黨員時,有黨組織的意見及簽章。在補填的《入黨志願書》中,需要補填當時的相關內容,並加蓋黨組織公章確認。

五、補填《入黨志願書》的全部內容後,寄回現在的工作單位,交給單位黨組織,重新存檔。

朱躍躍lv 1釋出於 2022-01-04 20:03

評論 對我有用

黨申請書丟失可以補辦。

黨員補辦《入黨志願書》程式: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願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影印件或摘抄件。

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影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影印人,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