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局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履行對市級職能部門進駐中心、開展事項集中審批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職能,集資訊與諮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察等為一體。
行政審批局內設機構及職能分工:
1、 綜合處
負責局機關日常執行管理,制度建設,黨建群團,廉政建設,招商引資,績效考核,輿論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文書處理,信訪維穩,對外往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後勤保障。
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改辦)
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行政審批相關制度,編制區級行政權力清單和服務事項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優化、環節優化等工作。
3、投資專案審批處
負責辦理投資專案規劃選址、立項、能評、水評、安評、環評、土地等相關審批事項以及城鄉規劃、住建、環保、危化品生產、危化品經營、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海洋、採礦等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事項,開展投資專案全並聯審批及綠色通道,與職能部門間審批協調、投資專案包靠代辦幫辦、“上門服務”等工作。
4、 商事與社會服務處
負責辦理工商、質檢、食品藥品、教育、民政、體育、衛生計生、市政、交通、科技商務、宣傳文化、人力資源、財政、司法、民宗、保密、外僑、旅發等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事項,並提供幫辦代辦、“上門服務”等工作。
5、 政務服務管理處
負責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提出納入或退出中心大廳的視窗單位及其審批服務事項建議,監督視窗落實中心有關業務規程、制度,對納入中心審批服務事項進行業務指導和辦件監控,政務大廳入駐機構及人員管理考核,處理政務服務投訴,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
6、 軟環境建設處(督查考核處)
負責對全區軟環境建設工作指揮排程、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與考核評議,軟環境建設中的日常事務處理,宣傳、推廣全區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的經驗做法,轉辦督辦企業、個人對各部門單位涉軟事項的投訴,制定全區軟環境建設相關制度,提出經濟發展軟環境方面的工作措施及意見建議等工作。
行政審批局的招聘條件:
1、年齡在35歲以下;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