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學習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識 旅遊規劃 生活小知識 家鄉美食 養生小知識 健身運動 美容百科 遊戲知識 綜合知識
當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金融知識 >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欄目: 金融知識 / 釋出於: / 人氣:2.39W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包括從價定率計算、從量定額計算和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等。

其中,從價定率計算的基本公式為:應納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算的基本公式為:應納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對於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則按照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則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中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根據不同的計稅方法而有所不同。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包括從價定率計算、從量定額計算和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等。

其中,從價定率計算的基本公式為:應納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比例稅率;從量定額計算的基本公式為:應納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對於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如果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則按照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如果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則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中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根據不同的計稅方法而有所不同。

1、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計稅方法: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1.當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當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來自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理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一)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二)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4.實行從量定額計徵辦法的計稅依據

5.我國消費稅對捲菸、白酒、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實行定額稅率,採用從量定額的辦法徵稅,其計稅依據品量差真交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來自數量,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6來自.實行從價定率計徵辦法的計稅依據: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徵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7.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包括銷售應稅消費品從購買方收取的全部所副價款和價外費用。

即:來自銷售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價外收費

拓展資料

二、消費稅計稅方法: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別境解時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來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用已總海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來自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金既聚原維括。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來自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來自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徵稅專案具有選擇性。

消費式動條候稅以稅法規定的特烈黃張存犯定產品為徵稅物件。

國家可以根據巨集觀獲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方法徵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

實行從量定偉越雲吧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5、消費稅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參考資料

消費稅怎麼計算

消費稅可按如下方式進行計算:對於實行從價定率的消費品,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對於實行從量定額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對於實行復合計稅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複合計稅(以下簡稱複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民幣計算。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資訊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

法律主觀:

消費稅,顧名思義是我國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東西都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一、消費稅計算方法有哪些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1)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2)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3)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1)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2)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1)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2)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額的銷售額:(1)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2)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3)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二、消費稅稅率是多少消費稅共設定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定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徵稅專案。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批准,財政部、香菸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菸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捲菸批發環節還加徵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三、消費稅的徵稅範圍是怎樣的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煙凡是以菸葉為原料加工生產的產品,不論使用何種輔料,均屬於本稅目的徵收消費稅範圍。本稅目下設甲類捲菸、乙類捲菸、雪茄煙、菸絲四個子目。化妝品化妝品是日常生活中用於修飾美化人體表面的用品。化妝品品種較多,所用原料各異,按其類別劃分,可分為美容和芳香兩類。美容類有香粉、口紅、指甲油、胭脂、眉筆、藍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妝品等;芳香類有香水、香水精等。首飾珠寶玉石本稅目徵收範圍包括:各種金銀珠寶首飾和經採掘、打磨、加工的各種珠寶玉石。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 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 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 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法律依據: 《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 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 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消費稅計算公式是:

1、從價計徵的,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乘以消費稅比例稅率;

2、從量計徵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量(移送使用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乘以單位稅額。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根據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激滑鉛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法律依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複合計稅(以下簡稱複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乘以比例稅率+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明好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民幣計算。第七條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讓帶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除以(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乘以定額稅率)除以(1-比例稅率)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企業發生的消費稅是對一些特定消費品徵收的一種流轉稅,一般在生產或進口環節繳納。對於消費稅,應如何計算?

消費稅如何計算?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的徵稅範圍: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髮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等商品。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採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當企業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徵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當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特點

1、徵收範圍具有選擇性;

2、徵稅環節具有單一性;

3、徵收方法具有選擇性;

4、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

5、稅負具有轉嫁性;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包括從價計稅時、從量計稅時、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等。消費稅的徵收範圍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消費稅主要作用是優化稅制結構,完善流轉稅課稅體系;削弱和緩解懸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等。

      一、消費稅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提醒您,消費稅得計算方式如下: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有哪些

      消費稅得徵收範圍如下: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髮品等。

      三、消費稅主要作用是什麼

      消費稅主要作用如下:

      1. 優化稅制結構,完善流轉稅課稅體系;

      2. 配合國家戶口和消費;

      3. 籌集資金,增加財政收入;

      4. 削弱和緩解懸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如何計算消費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徵收稅額的,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但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存在避稅的機會:

第一,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確定,在確定時,按偏低一點的價格確定就能節省消費稅,在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情況下,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從避稅角度看,應當縮小成本和利潤有利於節稅。

第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時,銷售額按受託方同類消費品的價格確定,此時,委託方可協同受託方在確定價格時獲取避稅的機會,將價格確定作為避稅手段加以運用。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率)

在以上組成計稅價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費具有避稅機會,委託方可取得受託方的協助,將材料成本和加工費壓縮,從而節省消費稅。

第三,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關稅和消費稅稅率沒有避稅機會,但關稅的完稅價格具有很強的彈性,因而具有避稅機會,一般來說,關稅完稅價格愈小,越對避稅有利,因此,要求避稅者,應儘可能降低抵岸價格以及其他組成關稅完稅價格的因素並獲取海關認可。

第四,納稅人銷售額中未扣除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專用而發生價款和稅款合併收取的,應換算出不含稅款的銷售額,換算公式為: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稅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兩點值得避稅者思考:一是將含的銷售額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二是沒經過避稅籌劃將本可壓縮的含的銷售額直接通過公式換算。這兩種情況都不利於企業節省消費稅。

消費稅怎麼算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一、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計稅方法: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拓展資料: 1、消費稅相關法律 消費稅是以特定的消費品的流轉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商品稅。它在各國開徵亦較為普遍,具有特定的財政意義、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

於1993年12月13日釋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財政部於同年12月25日製定了《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這兩個法律規範性檔案,對我國消費稅法的主要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2、消費稅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參考連結:消費稅_百度百科。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l-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 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消費稅是怎麼計算的?從價計徵某汽車製造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l-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 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消費稅是如何計算的例題例題甲捲菸廠生產X牌香菸,2010年8月發生

1、進項稅=1.7萬 2、乙菸廠代扣代繳消費稅=(10+4)÷(1-30%)*30%=6萬 菸絲稅率為30% 甲菸廠委託加工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4*17%=0.68萬3、委託加工的菸絲收回後直接銷售不再繳納消費稅;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可以扣除已納稅款。

所以銷售菸絲不再繳納消費稅,用於連續生產捲菸的菸絲,其已納消費稅3萬可以抵扣。銷售菸絲 銷項稅額=18*17%=3.06 萬4、銷售X牌捲菸100箱,銷項稅額=100*1.5*17%=25.5萬 消費稅=100*150*0.0001+100*1.5*45%=69萬元5、當期應納消費稅=69-3=66萬 當期應納=25.5+3.06-0.68-1.7=26.18萬。

消費稅的計算2、某日化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08年8月發生如

1.進口原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可以抵扣,領用60%,可以抵扣金額36*60%=21.60萬元;2.組成成套化妝品銷售從高適用稅率,因此,該成套化妝品應納消費稅為:48*30%=14.4萬元;3.化妝品贈送視同銷售徵收消費稅,因沒有同類貨物銷售價格按組成計稅價格徵收,此部分化妝品應納消費稅:1.4*(1+5%)/(1-30%)*30%=0.63萬元;4.銷售其他化妝品應納消費稅為200/1.17*30%=51.28萬元;5.該企業國內銷售環節應納消費稅=14.4+0.63+51.28-21.60=44.71萬元。

假設消費稅率為5%怎麼算消費稅的

消費稅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以適應不同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情況.消費稅屬於價內稅,實行單一徵收,是不含的銷售額.具體稅率計算1、從價計徵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比例稅率;大多數應稅消費品適用2、從量計徵 啤酒、黃酒、汽油、柴油適用;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單位稅額3、從價從量複合計徵 白酒,生產、進口、委託加工捲菸適用;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數量*比例稅率若應稅消費品含,在計算消費稅時,應將含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的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例如: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本月向商場銷售貨物,開具專用,列明價款30萬元,5.1萬元,另開出普通收取運費117元;向某單位銷售貨物,開具普通,列明金額4.68萬元.(假設適用稅率為5%)應納消費稅:[300000+(46800+117)/(1+17%)]*5%=102030元。

消費稅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當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當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消費稅是商品生產流通環節涉及到的一個重要稅種,在我國生產、加工商品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消費稅的納稅物件。消費稅的計算比較複雜,不同的商品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準確的算出應納稅額是企業報稅的前提條件,那麼消費稅的計算方式是什麼?下面我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消費稅的計算方式是怎樣的?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二、消費稅的徵收範圍是什麼?

      消費稅的徵收範圍包括了五種型別的產品:

      1、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髮品等。

      綜上所述,在消費稅的計算方式中,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是最主要的兩種方式,針對從價商品,應納稅額等於銷售額乘以適用稅率。而從量商品的話,消費稅應納稅額就等於銷售數量乘以適用稅額。目前,我國消費稅的徵收範圍大體包括五種,一些過度消費產品、奢侈品、高檔消費品都需要徵收消費稅。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內容。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哪三種

法律主觀:

我國消費稅的計稅為從價定率徵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即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外匯計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摺合民幣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應當納稅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法律客觀:

《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法律依據:《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物件所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的範疇。我國現行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中新設的一種稅種。在對貨物普遍徵收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的稅目稅率

      消費稅共設定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定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徵稅專案。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批准,財政部、香菸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菸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捲菸批發環節還加徵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採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徵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的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的納稅環節

      1、生產環節。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於銷售時納稅。其中自產自用的用於本企業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稅。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如果受託方是個體經營者,委託方需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2、進口環節。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由進口報關者於報關進口時納稅。

      3、零售環節。金銀首飾消費稅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