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個稅的9個稅目分別是: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這九個稅目中的前4項統稱為“綜合所得”。
2、本次個稅改革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新增了綜合所得的概念。即新個稅把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統稱為綜合所得,並且確定綜合所得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