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学习教育 IT科技 金融知识 旅游规划 生活小知识 家乡美食 养生小知识 健身运动 美容百科 游戏知识 综合知识
当前位置:趣知科普吧 > 综合知识 > 

?|棚改政策新政

栏目: 综合知识 / 发布于: / 人气:2.1W

法律分析: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直接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屋安置和政府购买商品住屋安置。各地应分别按照统计口径核定棚改开工任务量。

法律依据:

《住屋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统计口径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和统计口径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直接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屋安置和政府购买商品住屋安置。各地应分别按照以下统计口径核定棚改开工任务量:

(一)实行直接货币补偿的,以棚改项目为单位,按照货币补偿款核定开工套数。具体按以下公式核定:直接货币补偿开工套数=项目货币补偿款/(当地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屋均价×80平方米),计算结果取整不进位。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要分别核定开工套数,其中,货币补偿开工套数按照上述公式核定;实物安置住屋开工套数按照《住屋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统计口径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1153号)执行。

(二)实行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住屋(含当地政策性住屋等)安置的,按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明确的购买住屋套数核定开工量。按上述规定无法统计的,可按照上款公式核算。

(三)实行政府购买商品住屋(含当地政策性住屋等)安置的,按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与商品住屋所有者签订的购买协议(合同)载明的购买住屋套数核定开工量。

原有统计口径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统一按上述规定执行。

棚改政策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