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定義,從職業與户籍兩種角度,有兩種不同的定義。
1、從職業的角度定義,凡是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就是農民,不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就不是農民,是否從事農業生產活動是這一定義的核心;
2、從户籍標準的角度定義。凡是具有城鎮户口的居民,無論從事任何職業,即城市居民,而具有農村户口的居民,無論從事任何職業,即農民,這一定義是建立於由1958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以後,我國形成了農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結構”的户籍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