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過六十天的寬限期還未交費,保險合同就會中止。在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後2年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只有向保險公司提出復效申請,經保險公司審核條件通過後才能恢復保單效力。超過兩年以上未交費的,保險合同將終止,想要延續保障,只能重新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