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管理的租房合同,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1、委託管理租房的合同首先寫委託者與受託者雙方的基本資訊。2、第二部分寫具體委託事項,包括委託經營場地、委託經營期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3、最後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即可。
委託管理的租房合同1
甲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電話:
電 話 : 傳 真 :
乙 方 : 郵政編碼:
法定地址:
電 話 : 傳 真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長期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商鋪情況
該商鋪座落位置:
該商鋪總價款(人民幣): 元整。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全部委託給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乙方名義從事該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自行確定、調整該商鋪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2、在保證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獨立處理一切與該商鋪經營有關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1、本合同約定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該商鋪處於籌備階段,在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生效時間:
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該商鋪委託經營期間定期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具體如下:
1)經營回報收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取;
每季度該商鋪回報收益=總價款(甲方爲購買該商鋪向 支付的房價款)× 計人民幣元(含稅)。房價款如有調整,則以交付該商鋪時確定的房價款爲依據計算每季度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內向乙方收取該商鋪當季度經營回報收益,首期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的收取時間爲 至,以後各期以此類推;
3)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由甲方憑稅務局認可的房屋出租發票、本合同書、該商鋪的購房合同以及本人(該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到乙方財務部領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不能視爲乙方逾期支付;
4)有關該商鋪經營收益,乙方除了保證按上述約定的期限、金額、方式、地點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收益外,其他任何經營盈虧均由乙方享有並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但應在轉讓前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乙方。轉讓後,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權利義務將隨之轉移於第三人。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對商業業態佈局作出調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爲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
6、因該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就委託經營所得款項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爲納稅義務人,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內,該商鋪屬甲方所有,乙方無處分權。乙方除對該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進行銷售、抵押等侵犯商鋪所有人的行爲。
8、顧及經營連續性,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轉讓、出租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承租及經營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逾期將該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實際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個工作日內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該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3、委託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項約定賠償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對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應當據實賠償。
第八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爲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付。
第九條:若甲方與 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該商鋪《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止,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補充約定內容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爲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附圖:;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管理的租房合同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透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透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租房合同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開戶銀行:
賬號:開戶銀行地址: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銀行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範圍和具體要求
1。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
1。2委託管理事項的範圍。
1。3委託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
2。委託管理權限
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權限:。
3。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3。1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
3。2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方式:。
4。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託事項。
5。報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總計爲: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稅務規定的票據後,按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
5。3報酬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1)一次總付:元,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報酬總額: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②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事項完成後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爲:□現金□支票□匯款□銀行轉賬□其他。
6。費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包含:(提示:請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在此處列明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各項費用。如:乙方的差旅費、食宿費、評估費、公證費、資料費等與管理委託事項有關的其他一切費用。)
6。2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費用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該費用總額爲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乾使用。
(2)該費用雙方預估爲元,乙方在發生費用前,報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墊付,待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起日內,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相關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支付給乙方。
(3)該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7。甲方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交付委託管理的標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權限範圍內的管理活動。
7。2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披露與委託管理事項相關的具體情況,提供與委託管理事項有關的檔案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委託管理事項。
7。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7。5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活動進行監督與評估,並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乙方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的報酬及費用。
8。乙方權利和義務
8。1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處理委託管理事項,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或者超越委託管理權限管理委託事項。
8。3乙方應當在委託權限和期限內親自處理委託事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8。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管理事項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管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8。5應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項及相關資訊,乙方應當保守祕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8。6乙方處理委託管理事項取得的收益應當按照約定交付給甲方。
8。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獲得報酬和相關費用。
8。8乙方在委託管理事項處理完畢或者委託期限屆滿後,應按甲方要求將管理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的資料和財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
甲乙雙方就乙方管理委託事項取得的收益,約定採取以下第條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內容將管理委託事項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給甲方:
9。1。1交付時間:
9。1。2交付地點:。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驗收
10。1乙方完成委託管理事項後,須經甲方確認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經確認符合約定的,則乙方委託管理事項完成。
10。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採取補救措施。如採取的補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或者委託管理事項無法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報酬或費用給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付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2乙方辦理或完成的委託管理事項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5。1條約定的報酬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對甲方超出違約部分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3。1乙方擅自轉委託的。
11。3。2乙方擅自變更委託管理事項的。
11。3。3乙方超越委託權限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4乙方在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後,未經甲方同意管理委託事項的。
11。3。5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若違約金未能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間,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2。2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雙方協商一致。
12。2。2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經甲方要求乙方採取整改或補救措施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12。3。2乙方將委託管理事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承擔的。
12。3。3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委託管理事項持續5個工作日以上的,並在甲方要求時限內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託管理事項,損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報酬,並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後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達
13。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須採取書面形式,送達地址爲雙方在本合同上填寫的地址。
13。2甲方爲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繫人爲:,聯繫電話爲:;乙方爲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聯繫人爲:,聯繫電話爲:。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聯繫人發生變更時,須在變更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4。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約定事項:
(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