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謗:公開指責別人的過錯;譏:諫;謗譏:這裏是“議論”,“能謗譏於市朝”中的“市朝”,不可以翻譯成“集市”,“市朝”,泛指衆人聚集的場所或者公共場合。
2、此語出自西漢劉向《戰國策·齊策》中的《鄒忌諷齊王納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