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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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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主要由四個部分構成。首先明確合同甲乙雙方當事人,其次確定合同履約的具體條款(期限、金額、地點、方式等),然後確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其他補充條款,最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

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2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和真誠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場地面積、商品類別、範圍

甲方願將偉忠家電服飾廣場 樓租賃面積(淨營業面積與分攤公共面積之和)爲 平方米提供給乙方用於類商品經營。在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經營合同書所簽訂的範圍以外的品項,否則,除無條件撤出該品項外,處以元的罰款乙方經營的商品或新商品應提前三日報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上櫃。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入場

1、租賃時間從 年月 年。(含乙方自行裝潢時間在內)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元進場定金,甲方將另行通知乙方接收場地,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規定的日期和標準完成場地裝潢,貨架(櫃)擺放,商品陳列並進場經營,所交進場定金不予退還。

第三條 租金及繳納方式

1、租金

經甲乙雙方覈准後,乙方租賃面積爲 平方米,每平方米單價爲 元,年租金總額爲 元;

2、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年租金總額爲 元,應與 (凡屬特殊情況,超限期遲交着,乙方必須提交申請,並透過甲方審覈批准,但每月必須交納總額的3%滯納金)。

第四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

①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管理,並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管理規定及其它一切必要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②甲方承擔乙方在承租期間的工商稅務費用;

③甲方負責商場的治安、消防、後勤、售後服務監督以及商場整體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等;

④甲方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廣告宣傳工作,廣告費用將根據乙方的租賃面積由乙方統一分攤。

2、乙方

①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令、法規,要文明經商,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和在營業場所尋釁漫罵。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約束,對於嚴重違反者,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並單方強制性終止合同;

②乙方負責本區域自用電費,並每月按時交納,不得拖交。不得損壞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備,如損壞要照價賠償並處罰金500——1000元;

③乙方必須一次性交予甲方20_元違規保證金,用於約束乙方在工作中的違規行爲。保證金歸零時,繼續補交。本合同期滿或期間解除,從乙方退出商場之日起算,三個月內,乙方所售出商品無消費者投訴、退貨、養護、應扣款項或其它非法違規經營事由發生的,甲方將在三個月期滿後七天內如數退還乙方;

④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後,按合同第三條交付租金;

⑤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當承擔工商、技術質量監督等部門的抽檢商品的費用;

⑥雙方商訂,乙方每日銷售額的%,由甲方統一扣除,所扣金額由甲方承擔商場的工商、稅務、水、其它用電、以及各項公益費用等。除商場內的統一照明、商場設施、設備用電外,乙方自由專用設備、設施、照明及裝潢施工用電費用應自行安裝電錶承擔費用,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主動向甲方交納每月的實際使用的電費;

⑦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在承租到期前兩個月辦妥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另行處理;

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整體推廣活動,費用將根據乙方的租賃面積有乙方統一分攤,乙方在活動推廣前應向甲方預交納活動推廣費。必要時,乙方還須提供人員配合甲方推廣活動。

第五條 區域裝潢

1、經營面積確定後,乙方提供區域裝修設計方案經甲方審定,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裝修和貨架(櫃)的擺放,費用由乙方自理,裝修質量和貨架(櫃)質量必須經甲方驗收認可;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損壞甲方商場的原有面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必須嚴格執行“消法”規定,特殊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乙方應維護本商場信譽不受侵害,遇特殊情況必須按甲方售後服務部門的決定處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的保證金或其它款項扣除;

2、出現商品質量、服務質量或產品標誌引發的顧客投訴、要求退、換貨時,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全部損失和賠償;

3、乙方所售商品發生的顧客向工商、消協投訴,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並服從甲方向顧客賠禮道歉,乙方所售的商品給顧客造成人身安全或財產利益並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結算

1、甲方統一收銀,統一管理,乙方的每一筆銷售必須開具相應的票據,併到甲方指定的收銀臺交納,一律不得私收營業款,乙方如違反規定私自收款或將銷售移至商場外,一旦發現,甲方可以以十倍以上的罰款處罰,罰金從營業額中扣除。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將於天給乙方結算一次,結賬前扣除乙方發生的各項費用(員工工資、提成、處罰金、違規等項目),結賬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票據和乙方印鑑。

第八條 商場價格及促銷

1、乙方經營的商品定價不得高於本地區其它商場或專賣店同類商品的價格,如有違反按本商場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區域從事打折、變價等促銷活動,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九條 委託與轉讓

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經營權私自轉讓,否則視爲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所交經營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十條 場地調整

甲方在下列情況有調整乙方場地位置或面積的權利:

1、甲方宏觀調整商場佈局;

2、乙方銷售額連續三個月在同類商品經營者中排名後三位的;以上調整甲方須提前十日通知乙方,經營日期將根據調整期作相應順延,場地費用作相應調整。

第十一條 訴訟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執,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合同一方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提出變更應於改變行爲前兩個月提出變更要求,否則視爲違約。

第十三條 合同續約

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經營權,但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協商另籤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解約

1、發生如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對其發生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由於其它原因提出解約,須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3、合同期滿,未達到甲方同意,乙方中途撤貨、解約,乙方須承擔合同期全年費用總額的5%的違約金,並扣除全部經營保證金,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物品並變賣追索。

第十五條 其它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廣場場地租賃合同範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和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同意訂立合同並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場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1、場地位置:甲方將位於韶關市武江區新華南路號鋪(以下簡稱“該鋪位”)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位置參見附圖所示,附圖只作一般識別之用,並不作該鋪位的實際面積)。在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期限內,乙方對該鋪位享有充分使用權。

2、租賃面積:按照乙方承租該鋪位的使用面積(包柱位)和公攤面積計算,甲方出租該鋪位的使用建築面積(計租面積)爲 平方米。覈算方式:實際使用面積平方米÷0.7(公攤係數)。即:租賃100平方米麪積場地實際使用面積爲70平方米。

3、經營範圍:乙方承租該鋪位用途爲商鋪,該鋪位的經營範圍僅限於展示和銷售造的 品牌的商鋪,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該鋪位用途和經營範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續約

1、租賃期限:甲方出租該鋪位的租賃期限自年月止,合同期爲 年

2、續約: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書面答覆。如逾期未給予答覆,則視爲不同意續簽。如甲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則雙方必須重新簽定租賃合同,舊合同自行失效。

3、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也不得轉租、轉讓,如遇特殊情況需轉讓、轉租時,應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及按租金金額收取10%-20%的手續費方可實施,並及時與甲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但乙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債權、債務等一切權責與甲方無關,否則責任自負。

4、甲方因整體佈局升級的情況下需要對商場進行調整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調整。

5、甲方保留對該場地逐年上浮價格權利,以市場價爲基數,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第三條、租賃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1、該鋪位場地租金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爲:平方米,則每月計收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整)。

2、該鋪位場地管理費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爲平方米,則每月計收管理費總額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整)。

3、雙方在訂立合同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元(大寫:元整)合同期滿且乙方沒有違約時,該保證金無息退還或抵充最後一個月租賃金。

4、雙方在訂立合同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小寫):元整,作爲售後質量保證金,一年內如有針對乙方產品的售後有質量問題,經甲方聯繫乙方後,乙方拖延或不處理的,甲方有權動用質量保證金,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若乙方產品質量沒有問題一年後退還保證金。

5、甲方有權自行調整商場營業時間,商場使用水費由甲方負擔,但甲方在管理過程中發現浪費使用水現象,有權對該鋪位當事人(包括老闆、導購員及其他人員)按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6、空調電費根據實際用電量,每月按租戶實際使用面積總和進行公攤,每月與租金一併交納。乙方場地內用電自行承擔,費用按商場覈實的商業用電標準計算進行收費。

7、促銷、搞活動廣告費用支出,根據開展活動的具體情況,分攤或按銷售額進行提點攤銷。

第四條、費用結算、支付方式:

1(大寫): 元。

2、支付方式:本合同租金及管理費實行按每月支付制度,本合同自簽訂之日,乙方即應將第一個月的租金及管理費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從第二個月起乙方應在每月3號前將當月租金及管理費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爲現金、轉賬均可。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依照合同約定將該鋪位及附屬的設備設施按時交付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乙方租賃場地的租金、管理費、電費、空調費、促銷費等費用。

3、甲方應負責經營場地內的公用設施及附屬建築物的維修保養,並承擔費用。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商品質量及銷售行爲、銷售價格等。甲方在尊重乙方獨立經營的原則下,對乙方產品的質量進行監督和質量跟蹤,確保在乙方退場後的消費者利益。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簽定租賃合同後,應將進場裝修日程計劃、裝修方案及竣工和開業日期報甲方申請,經甲方按程序審批確認後,乙方應及時進場裝修和組織品牌商品進場經營。

2、乙方自己的經營場地內必須承擔消費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和設施。在乙方承包經營場地範圍內因乙方吸菸、私接電源電器、裝修、電線、電燈、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內,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乙方應承擔因此引起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乙方不得經營假冒、僞劣商品,要承擔商品銷售的所有責任,如受到工商、質監等政府部門的查封或顧客投訴,給甲方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視情況給予罰款,收回經營場地,沒收全部保證金等。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顧客要求退、換貨、賠款等,要根據甲方的“售後服務承諾”和“顧客退換須知”爲依據進行處理,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代乙方處理。在特殊情況,甲方可以先行使“先行賠付”權。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5、除照明用電外,嚴禁使用其它一切電器。

6、乙方經營人員嚴禁在商場吸菸、賭博、進行與經營無關的各種活動。

7、乙方廣告牌、燈管的安裝,必須報甲方審覈,同意後才能安裝,否則甲方有權拆除。

8、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或轉包給他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收回場地。

9、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營業需要招聘和辭退工作人員(營業員),所聘人員須向甲方辦理備案手續,佩戴甲方統一的工作牌上崗,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乙方不能聘用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辭退的人員及辭工期未滿半年的人員。

10、乙方應遵守商場的營業時間,不得提早和推遲。如確實需要徵得甲方同意,否則以違反商場管理制度處理。

11、乙方負責該經營場地內的衛生、安全,如不達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改正,如乙方不及時改正,甲方可以派人幫其改正,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場地內的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在營業時間內發生遺失或失竊,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12、乙方應保證其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管理規定,若乙方的工作人員不遵守規定造成商場的設施、場地的損壞,人員傷亡或其他事故,則視爲乙方的責任。

13、乙方在經營場地內,不得從事與經營無關的事情,如喝酒、玩牌、下棋等。

14、乙方承諾按甲方經營模式進行銷售,即“自行定價、統一銷售”的銷售模式(最低不低於八折),不可隨意降價銷售,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有降價銷售,經取證覈實,則扣違約金10000元。

15、乙方委託甲方收取銷售款,每天下班之前乙方派人到收銀臺進行銷售覈對,每月1號爲上個月的結賬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延遲向甲方交付租金及管理費、電費、促銷廣告費等應繳費用,每日按延遲交付金額的5%另行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2、如乙方逾期交納應付款達3天,甲方有權停止乙方該鋪位的水電供應,並限制乙方所展物品出入商場;如乙方逾期交納應付款達7天,甲方有權進入該鋪位扣置乙方所展物品並停止乙方營業;如乙方逾期交納應付款達1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鋪位,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拍賣乙方所展物品並追討乙方欠款總額的30%作爲違約賠償。

3、乙方存在欺騙消費者、損害甲方利益、擅自改變經營品牌或場地用途、轉讓、轉租、嚴重違反甲方商場管理規定、違法經營、違法僱傭員工等行爲時,則視爲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乙方租賃商鋪,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追償損失。

4、乙方存在不按規定時間營業、違反價格公平原則、惡性壓價、降價,辱罵、毆打顧客及相關工作人員等行爲時,甲方有權採取包括不限於書面通知乙方整改、停止水電供應等服務,還可責令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直至終止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收回該鋪位等方式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改動規劃完善的消防設施、設備。若改變其用途堵塞消防通道,被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施行處罰,該費用及罰金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追究帶來負面影響及連帶責任的權利。

第六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導致本合同或部分履行的責任或損失由各方自己承擔互不追究發生責任。

2、商場因其他經營戶故意或過失造成乙方的損害或損失,應由乙方向過失方提出索賠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租賃期間場地內的傢俱等商品保管由乙方負責,必須自行購置財產保險,營業期間發生的火災、遺失或失竊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非營業時間的防護工作,如甲方的保安人員在恪盡職守的情況下,仍不能阻止物品丟失的,則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4、非甲方失誤而發生的事故或損毀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人員及乙方僱用的施工隊在甲方商場進行裝修時,必須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對乙方施工隊只負監督施工義務,如施工隊在施工過程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傷亡與甲方無關,其責任由施工隊或乙方自行承擔。

6、如因政府規定原因導致甲方商場拆除,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自動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合同期內有關經濟責任找政府協商解決。

第七條、合同期滿:

1、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續租,也無其他相對甲方債務時,應在期滿之日起3天內搬走全部物品。不得損壞或拆除所有裝修設施,若出現損壞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回覆原狀後方辦理撤場手續或追討裝修設施的損失金額。

2、合同期滿後如不續租,該鋪位的一切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包括:

(1)所有間牆、吊頂、開關、燈飾等。

(2)所有燈具、風扇、抽風機等(空調除外)。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