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屬於損益類科目,它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與企業的生產過程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應該劃分爲當期利潤的收入,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帳戶下進行,也可在該帳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定明細帳戶進行明細覈算。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
1、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後的差額,大於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2、企業合併損益
合併對價小於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3、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
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4、政府補助
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型資產或非貨幣型資產形成的利得。
5、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後,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6、罰款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