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擬訂資訊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振興電子資訊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件業,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資訊化。
2、擬訂電子資訊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件業的法律、法規,發佈行政規章。
3、負責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4、組織制定電子資訊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件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準。
5、負責通信網絡設備入網認證和電信終端設備進網管理。
6、指導電子資訊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