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繳納證件工本費,申請補領的需要帶上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3、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覈簽發。
4、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覈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覈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