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有正反兩面,但是並不知道哪一面纔是正面,哪一面纔是反面,本期就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關於身份證正反面的介紹。
正面:
國徽、證件名稱
簽發機關(第一代用印章形式,第二代用文字形版式)
證件的有效權期限(未滿十六週歲:五年;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十年;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二十年;四十六週歲以上:長期)
反面:
姓名: 某某某
性別:X
民族:X
出生:(格式:“╳╳╳╳年╳月╳日”)
住址:(即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
18位公民身份號碼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如下情況時需要使用身份證:
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兵役登記
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遇有下列情形時,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執法證件可查驗居民身份證:
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