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風險產生原因分類,風險可分爲自然風險、社會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1、自然風險: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規則變化使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等遭受威脅的風險。自然風險的特徵有:第一,自然風險形成的不可控制性;第二,自然風險形成的週期性;第三,自然風險事故引起
後果的共沾性,即自然風險事故一旦發生,其涉及的對象往往很廣。2、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的行爲(包括過失行爲、不當行爲及故意行爲)或不行爲使社會生產及人們生活遭受損失的風險。3、政治風險,又稱“
國家風險”,是指在對外投資和貿易過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訂約雙方所不能原因,使債權人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4、經濟風險,是指在生產和銷售等經營活動中由於受各種市場供求關係、經濟貿易條件等因素變化的影響或經營者決策失誤,對
前景預期出現偏差等導致經營失敗的風險。5、技術風險是指伴隨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方式的改變而產生的威脅人們生產與生活的風險。如核輻射、空氣污染和噪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