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發生了資不抵債的情形時,同時企業有重組可能的,人民法院是會同意企業破產重組的。
2、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後,認爲符合重整要求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