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購買方爲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項條件之一的單位(機構),納稅人識別號可不填寫:
1、我國在境外設立的組織機構;
2、非常設組織機構;
3、組織機構的內設機構;
4、軍隊、武警部隊的序列單位等。
另外,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其購買方資訊中的地址、電話、銀行資訊可不填寫;自然人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時,銷售方資訊中的地址、電話、銀行資訊可不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