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的一年時間,爲第四套人民幣的集中兌換期,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而在此期間外,持有者則需前往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選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