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不要相信某些機構銷售宣傳的“在內地出售的香港保險”香港法律規定保險所有合約必須在香港本地簽約,所有保險公司對非香港居民投保均採取極爲嚴格的入境檔案審查和來港見證制度。一些公司營銷人員到內地銷售、簽單,並透過僞造入境記錄讓保單生效,這樣的保單屬於“地下保單”,無效且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