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爲其在股權登記日(2019年3月26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1682元可轉債的比例,再按100?元/張轉換爲張數,每1張爲一個申購單位。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