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年滿十八週歲。
2、學歷爲大專或者以上學歷,支教學校初中要求本科以上。
3、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4、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5、身體素質良好,適應能力強,能吃苦耐勞。
6、性格開朗,善於與人溝通,有一定的人際關係處理能力,有愛心。
7、有一定經濟基礎,當地學校提供基本食宿,往返交通費用自己承擔。
8、支教時限至少半年。
9、教師或者或相關工作經歷3年以上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