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能同時享受嗎: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同時發放。
2、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的工資標準先行向勞動者支付產假工資,後持勞動者提交的相應材料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3、當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產假工資高於勞動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貼數額時,用人單位無需再將領取的生育津貼支付給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