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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率c3的充電電流是多少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4.11K

時率c3的充電電流是多少

時率c3的充電電流是30安,c5則表示充電電流爲50安。

電磁學上把單位時間裏透過導體任一橫截面的電量叫做電流強度,簡稱電流,電流符號爲I,單位是安培。

電流強度是標量,習慣上常將正電荷的運動方向規定爲電流的方向。

在導體中,電流的方向總是沿着電場方向從高電勢處指向低電勢處。

在國際單位制中,電流強度的單位是安培,它是SI制中的七個基本單位之一。

電荷指的是自由電荷,在金屬導體中的自由電荷是自由電子,在酸、鹼、鹽的水溶液中是正離子和負離子。

小編還爲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鉛酸蓄電池常識解釋及表示方法

1、什麼是一次電池和二次電池?

一次電池是普通的乾電池,只能使用一次, 二次電池又叫可充電池。

二次電池中的動力型電池(或稱牽引電池)是電動車目前主要電源。

2、一次電池和二次電池有什麼區別?

電池內部的電化學性決定了該類型的電池是否可充,根據它們的電化學成分和電極的結構可知,真正的可充電電池的內部結構之間所發生反應是可逆的。

理論上,這種可逆性是不會受循環次數的影響,既然充放電會在電極體積和結構上引起可逆的變化,那麼可充電電池的內部設計必須支援這種變化,既然,一次電池僅做一次放電,它內部結構簡單得多且不需要支援這種變化,因此,不可以將一次電池拿來充電,這種做法很危險也很不經濟,如果需要反覆使用,應選擇真正的循環次數在350次左右的充電電池,這種電池也可稱爲二次電池或蓄電池。

另一明顯的區別就是它們能量和負載能力,以及自放電率,二次電池能量遠比一次電池高,然而他們的負載能力相對要小。

3、充電電池是怎樣實現它的能量轉換?

每種電池都具有電化學轉換的能力,即將儲存的化學能直接轉換成電能,就二次電池(也叫蓄電池)而言(另一術語也稱可充電使攜式電池),在放電過程中,是將化學能轉換成電能;而在充電過程中,又將電能重新轉換成化學能。

這樣的過程根據電化學系統不同,一般可充放電500次以上。

4、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的特點是什麼?

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是動力型電池,它的特點是能夠在一定時間內大電流放電,供車用電機執行,並能維持一定時間執行一定里程。

車用動力電池與固定電池,如儀表電池,電力,通訊系統電池,起動電池等從結構到性能都不相同,其充電和放電方式也不相同,因此不能通用。

5、電動自行車用電池是如何分類的?

從大的方面講,電池分一次電池(電動車用它做電源已經成爲歷史) 、二次電池和燃料電池。

車用電池按電解液性質分爲酸性和鹼性,按外形分爲方形和圓柱形,按使用性質分爲移動式和固定式,按用途分爲動力型、起動型和普通型,按結構分爲開敞式和密封式。

其中:鉛酸電池又有不同形式,如從外形用結構又分爲高型和矮型;按酸性電解液的狀態分爲富液型、貧液型和膠體電解液三種,按極板的結構分爲板式、卷式和管式。

目前電動車常規電池主要爲鉛酸電池、鎳氫電池、鎳鋅電池,其中又以鉛酸電池最普及,其餘兩種乃是仍然較少。

主要原因是市場動作沒有展開,沒有形成適合電動車對路產品的規模產量,價格不未能被廣大用戶所接受,但很快就會進入熱潮。

技術成功的其他三種電池——鋰離子電池、鋅空氣電池是繼鎳氫、鎳鋅電池之後的升級產品;燃料電池價格仍高不可攀,主要原因是質子交換膜製備成本高,催化金屬屬於貴重物,某些技術仍然需要提高,未能大規模進入生產領域,仍需6~8年的時間才能普及。

6、什麼是鉛酸電池(Pb-A)?

鉛酸電池,電極主要由鉛製成,電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種蓄電池。

鉛酸電池的代表符號爲Pb-A或L-A,其中:Pb是元素週期表中鉛的代號,L是鉛的英文名稱Leed的字頭,A是酸的英文名稱Acid的字頭,上述兩種寫法均代表鉛酸電池。

L-A電池品種很多,如水平極板的,卷極圓柱形等。

鉛酸電池在我國是技術最成熟、各領域用量最大、市場銷售最多使用時間最久的一種電源。

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鉛酸電池屬於貧液式、矮型閥控密封式、方形動力酸電池,

7、何爲鉛晶電池?

應用專有技術和獨特生產工藝研製的非液非膠電解質,特殊板柵結構及材料配方製成的

電動車說明書中0.18C2\0.16C3是什麼意思

0.18C2\0.16C3是你的充電器的充電電流

解釋如下:C2(C3)、是2(3)小時率電瓶容量,C是電池容量,假設你的電瓶容量是10Ah,那麼充電電流是0.18*10=1.8A,就是用1.8安培的電流充電.

用0.18C2,0.16C3,0.15C5,0.13C10電流進行充電8-10小時

標準充電電流是按10小時率(記爲0.1C),爲保證充滿,需要14-16小時,比如電池容量12AH,充電電流1.2A,14-16小時充滿。你給出的數值都屬於快充,具體充電時間不好掌握,容易過沖損壞電池,最好配全自動充電器。如0.13C時電流1.56A(10表示充滿需要10小時?)

3c充電器多少功率的

好,這樣的描述不是很準確,我這樣回答吧:

一、這個C是英文電流current的第一個字母,3C的意思是:多少倍於電池的電流量,一個電瓶/電池的容量是20AH,那麼1C就是指20A,如果這電瓶是200AH的,那麼這個C就是表示200A。充電器上標的3C,就是以電瓶/電池的容量的3倍電流向電瓶/電池充電。

在電池技術不是很成熟的時代,充電電流一般是1/8 C到1/4 C的樣子,現在的電池技術也算是很好的了,有些充電電流已經達到了1C或2C甚至更高,比如快充技術。

二、如果是CCC的話,則是中國的產品品質認證標號了。

12Ⅴ200Ah鉛酸電池3小時率放電電流是多少?

度量蓄電池放電快慢的放電參數即是放電率。放電率可以用時率表示,時率:以放電時間表示的放電速率,3小時即C3,表示3h可以放完電量。放電電流=200/3=66.6A

鉛酸蓄電池標準

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國家標準GB/T 18332.1-2001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道路車輛(包括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等)用鉛酸蓄電池(以下簡稱蓄電池)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電動道路車輛用額定電壓12V的鉛酸蓄電池。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爲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爲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蓄電池名詞術語(eqvIEC486:1986)

3定義與符號

本標準除採用GB/T2900.11中的定義外,還增加了下列定義。

3.1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valveregulatedsealedlead-acidbattery

當蓄電池在規定的設計範圍內工作時保持密封狀態,但當內部壓力超過預定值時,允許氣體透過控制閥逸出的鉛酸蓄電池。

3.2符號

C3——3小時率額定容量;

I3——3小時率放電電流,數值等於C3/3(A)。

4分類與型號

4.1分類

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分爲免維護蓄電池和閥控密封式蓄電池兩類。

4.2型號

4.2.1電動道路車輛用蓄電池以“電”的漢語餅音“D”表示,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以“M”表示,免維護鉛酸蓄電池以“W”表示。

4.2.2型號意義

例如:6DM55型電動道路車輛鉛酸蓄電池

5要求

5.1外觀

蓄電池按6.2檢驗時,外殼不得有變形及裂紋,表面乾燥、無酸液,且標誌清晰、正確。

5.2極性

蓄電池按6.3檢驗時,電池極性應與標誌的極性符號一致。

5.3外形尺寸及重量

蓄電池外形尺寸、重量參見本標準的附錄A。

5.4端子

5.4.1端子位置可分爲四種類型,如圖1(a~d)。

5.4.2端子的位置以及對端子的外觀、結構等具體要求由用戶與製造廠協商決定。

5.53小時率額定容量

5.5.1蓄電池按6.5試驗時,第一次容量應不低於額定值的85%。

5.5.2蓄電池應在第十次容量試驗或之前達到額定值。

5.6大電流放電

蓄電池按6.6.2放電時,放電時間應不低於30min;蓄電池按6.6.3放電時,電壓應不低於8.40V。

5.7低溫-18℃放電

蓄電池按6.7.2放電時,放電時間應不低於60s;蓄電池按6.7.3放電時,容量應不低於額定值的50%。。

5.8過放電性能

蓄電池按6.8試驗時,其容量應不低於額定值的75%。

5.9安全性

蓄電池按6.9試驗時,外殼不得出現漏液、破裂等異常現象。

5.10密封反應效率(此條適用於閥控密封式蓄電池)

蓄電池按6.10試驗時,其密封反應效率應不低於90%。

5.11水損耗(此條適用於免維護蓄電池)

蓄電池按6.11試驗時,按額定容量計算,其水損耗應不大於3g/Ah。

5.12荷電保持能力

蓄電池按6.12試驗時,其容量應不低於貯存前容量的85%。

5.13循環耐久能力

蓄電池按6.13試驗時,當蓄電池容量降至額定值的75%時,循環壽命應不少於400次。

5.14耐振動性能

蓄電池按6.14規定進行試驗。試驗期間,蓄電池放電電壓應無異常;試驗後,檢查蓄電池應無機械損傷,元電解液滲漏。

5.15限壓閥(此條適用於閥控密封式蓄電池)

密封鉛酸蓄電池按6.15檢驗時,限壓閥開閉閥壓力爲100kPa~1kPa。

5.16貯存(此條適用於乾式荷電蓄電池)

新制造未注入電解液的蓄電池按6.16試驗,其容量應符合5.5規定。

6試驗方法

6.1試驗條件

6.1.1環境條件

除另有規定外,試驗應在溫度15~35℃、相對溼度25%~85%、大氣壓力86~106kPa環境中進行。

6.1.2測量儀器、儀表

6.1.2.1量程

所用儀表量程應隨被測電壓或電流數值改變,指針式儀表讀數應在量程的後三分之一範圍內。

6.1.2.2準確度

a)測量電壓用的儀表應是不低於0.5級準確度的電壓表,電壓表內阻至少應是1kΩ/V;

b)測量電流用的儀表應是不低於0.5級準確度的電流表;

c)測量溫度的溫度計應具有適當的量程,其分度值不應大於1℃,標定準確度應不低於0.5℃;

d)測量時間用的儀表應按時、分、秒分度,至少應具有±1%的準確度;

e)測量蓄電池外形尺寸的量具,其分度值不應大於1mm:

f)測量電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計,應具有適當的量程,每個分度值不應大於0.005g/cm3;

g)稱量蓄電池重量的衡器,應具有±0.05%以上的準確度;

h)測量壓力用的儀表應是不低於0.25級準確度的壓力錶。

6.1.3電解液

乾式荷電蓄電池電解液的具體要求由製造廠規定。

6.1.4試驗前的準備

6.1.4.1受試的蓄電池應該是生產後不超過60d,未經使用過的蓄電池,井完全充電。

6.1.4.2乾式荷電蓄電池要經注液。

6.1.4.3蓄電池的完全充電

6.1.4.3.1恆流充電(適用於免維護蓄電池)

蓄電池以0.5I3(A)電流充電到14.4V±0.1V後,再繼續以0.25I3(A)電流充電,在充電末期連續3h內蓄電池電壓變化不大於0.05V/h,此時確認蓄電池已完全充電。

6.1.4.3.2改進的恆壓充電(適用於閥控密封式蓄電池)

蓄電池的完全充電採用恆壓14.4V±0.1V、限流I3(A)充電16h或當充電末期電流穩定3h不變時,此時確認蓄電池已完全充電。

6.1.4.3.3採用由用戶與製造廠協商認可的充電方法。

6.2外觀

用目測法檢查蓄電池外觀。

6.3極性

用電壓表或反極儀檢查蓄電池的極性。

6.4外形尺寸及重量

用量具和衡器測量蓄電他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6.53小時率額定容量

6.5.1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在溫度爲25℃±2℃的水浴環境中靜置5h,然後以I3(A)的電流,恆電流放電到9.90V終止,記錄放電時間。

6.5.2用放電電流乘以放電到終止電壓的時間即爲電池容量。

6.6大電流放電

6.6.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

6.6.2按6.1.4.3完全充電的蓄電池在溫度爲25℃±2℃的水浴環境中靜置5h,然後以3I3(A)的電流恆電流放電到9.00V終止,記錄放電時間。

6.6.3按6.1.4.3完全充電的蓄電池在溫度爲25℃±2℃的水浴環境中靜置5h,然後以9I3(A)的電流恆電流放電3min,測量電壓。

6.7低溫-18℃放電

6.7.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

6.7.2按6.1.4.3完全充電蓄電池在-18℃±1℃環境中擱置16~24h,並在該環境中以6I3(A)電流連續放電至8.40V,記錄放電時間。

6.7.3按6.1.4.3完全充電蓄電池在-18℃±1℃環境中擱置16~24h,並在該環境中以I3(A)電流連續放電至8.40V,記錄放電時間,計算放電容量。

6.8過放電性能

6.8.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

6.8.2按6.1.4.3完全充電的蓄電池以初始電流3I3(A)的電阻,定電阻連續放電阻21d。

6.8.3然後蓄電池以恆電壓15.00V,限流I3(A)充電24h。

6.8.4再按6.5進行試驗。

6.9安全性

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以0.7I3(A)的電流連續充電5h,然後目視檢查蓄電池外觀。

6.10密封反應效率

6.10.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

6.10.2按6.1.4.3完全充電的蓄電池以0.3I3(A)的電流連續充電48h,然後再以0.015I3(A)的電流連續充電29h,並從第25h起開始收集氣體5h.

6.10.3按公式(1)和(2)計算密封反應效率。

6.11水損耗

6.11.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

6.11.2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擦淨蓄電池全部表面,並稱量重量到準確度±0.05%。

6.11.3蓄電池放置在溫度40℃±2℃的水浴中,蓄電池上緣漏出水面不得超過25mm,蓄電池之間和蓄電池與水浴壁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25mm。

6.11.4蓄電池用恆壓14.4V±0.1V充電500h。

6.11.5蓄電池充電結束後,擦淨蓄電池全部表面,立即進行重量稱量,計算水損耗重量。

6.12荷電保持能力

6.12.1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並得到貯存前容量Cc的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將蓄電池表面揀拭乾淨。

6.12.2然後將蓄電池在環境溫度25℃±5℃開路擱置28d。

6.12.3蓄電池擱置結束後,不經充電按6.5進行容量試驗,得到餘容量Cc’。

6.12.4按公式(3)計算荷電保持能力:

6.13循環耐久能力

6.13.1蓄電池經6.5試驗,且符合5.5規定方可進行本試驗,整個試驗在25℃±2℃的環境中進行。

6.13.2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以0.75I3(A)的電流放電3h,然後以恆電壓14.4V±0.1V,限流0.9I3(A)充電9h或採用製造廠推薦的充電方法充電,組成一次循環。

6.13.3上述連續循環每到第49次放充循環後,第50次按6.5進行放電檢查容量,以後每50次進行一次容量檢查放電,檢查放電後的充電,應按6.1.4.3完全充電。

6.13.4重複6.13.2~6.13.3,當檢查放電容量低於額定值75%時,重複6.5試驗。若容量不低於額定值75%,則繼續按6.13.2~6.13.3進行循環試驗。若容量確認低於額定值75%時,認爲蓄電池壽命終止。該單元循環不列入循環次數以內。

6.13.5循環壽命次數應爲上面循環次數加上循環前進行試驗的次數。

6.14耐振動試驗

蓄電池按6.1.4.3完全充電後,緊固到振動試驗檯上,按下述條件進行試驗。

a)放電電流:I3(A);

b)振動方向:上下單振動;

c)振動頻率:30~35Hz;

d)最大加速度:30m/s2;

e)振動時間:2h。

6.15限壓閥

6.15.1限壓閥與蓄電池不爲一體的蓄電池,可單獨測定閥的開閉壓力。

6.15.2限壓閥與蓄電池爲一體的蓄電池,對每一單體蓄電池逐漸充人空氣,測定開閥壓力,然後逐漸釋放出空氣測定關閥壓力。

6.16貯存試驗

蓄電池在8.4規定的條件下,存放1a,然後按6.5進行試驗。

6.17試驗程序

6.17.1按本程序進行的試驗應連續進行。

6.17.2閥控密封式蓄電池試驗程序見表1。

7檢驗規則

7.1檢驗分類、試驗項目、要求章條號、試驗方法章條號、樣品數量及試驗週期見表3。

7.2出廠檢驗

7.2.1每批產品出廠前應在該批產品中隨機抽樣進行出廠檢驗。在出廠檢驗的3小時率額定容量試驗中,蓄電他的容量差應不大於±5%。

7.2.2在出廠檢驗中,若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時,應將該批產品退回生產部門返修普驗,然後再次提交驗收。若再次檢驗仍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壩!判定該批產品爲不合格。

7.3型式檢驗

7.3.1有下列情況之一必須進行型式檢驗:

a)J新產品投產和老產品轉產;

b)轉廠;

c)停產後復產;

d)結構、工藝或材料有重大改變;

e)合同規定。

7.3.2判定規則

在型式檢驗中,若有一項不合格時,應判定爲不合格。

8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8.1標誌

8.1.1蓄電池產品上應有下列標誌:

a)製造廠名;

b)產品型號或規格;

c)製造日期:

d)商標;

e)極性符號。

8.1.2包裝箱外壁應有下列標誌;

a)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製造廠名、廠址捆p編;

b)產品標準編號;

c)每箱的淨重和毛重;

d)標明防潮、不準倒置、輕放等標誌;

e)標明如圖3所承可循環使用標誌:

f)標明如圖4所示含鉛,不可將電池等同生活垃圾處置。

8.2包裝

8.2.1蓄電他的包裝應符合防潮防振的要求。

8.2.2包裝箱內應裝人隨同產品提供的檔案:

a)裝箱單(指多隻包裝);

b)產品合格證;

c)產品使用說明書。

8.3運輸

8.3.1在運輸中,產品不得受劇烈機械衝撞、曝曬、雨淋,不得倒置。

8.3.2在裝卸過程中,產品應輕搬輕放,嚴防摔擲、翻滾、重壓。

8.4貯存

8.4.1產品應貯存在溫度爲5~40℃的乾燥、清潔及通風良好的倉庫內。

8.4.2應不受陽光直射,遠離熱源不得少於2m。

8.4.3不得倒置及臥放,並避免機械衝擊或重壓。

附錄A

蓄電池外形尺寸和重量

C3/Ah外形尺寸/mm 重量(帶液)kg

蓄電池型號標稱電壓V額定容量長寬總高

6DM55 12 55388116175≤23

6DW12012 120453180265≤50

6DW15012 150500180288≤60

注:根據電動道路車輛發展的需要,可增加新的規格、型號和標準的外形尺寸。

蓄電池參數主要有哪些?

蓄電池,主要詳細參數

1、電池電動勢、開路電壓、工作電壓  

當蓄電池用導體在外部接通時,正極和負極的電化反應自發地進行,倘若電池中電能與化學能轉換達到平衡時,正極的平衡電極電勢與負極平衡電極電勢的差值,便是電池電動勢,它在數值上等於達到穩定值時的開路電壓。電動勢與單位電量的乘積,表示單位電量所能作的最大電功。但電池電動熱與開路電壓意義不同:電動勢可依據電池中的反應利用熱力學計算或透過測量計算,有明確的物理意義。後者只在數字上近於電動勢,需視電池的可逆程度而定。 

電池在開路狀態下的端電壓稱爲開路電壓。電池的開路電壓等於電池正極電極電勢與負極電極電勢之差。 

電池工作電壓是指電池有電流透過(閉路)的端電壓。在電池放電初始的工作電壓稱爲初始電壓。電池在接通負載後,由於歐姆電阻和極化過電位的存在,電池的工作電壓低於開路電壓。

2、容量  

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數量,以符號C表示。常用的單位爲安培小時,簡稱安時(Ah)或毫安時(mAh)。  

電池的容量可以分爲額定容量(標稱容量)、實際容量。  

(1)額定容量  

額定容量是電池規定在在25℃環境溫度下,以10小時率電流放電,應該放出最低限度的電量(Ah)。  

a、放電率。放電率是針對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分爲時間率和電流率。

放電時間率指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放電至放電終了電壓的時間長短。依據IEC標準,放電時間率有20,10,5,3,1,0.5小時率及分鐘率,分別表示爲:20Hr,10Hr,5Hr,3Hr,2Hr,1Hr,0.5Hr等。  

b、放電終止電壓。鉛蓄電池以一定的放電率在25℃環境溫度下放電至能再反覆充電使用的最低電壓稱爲放電終了電壓。大多數固定型電池規定以10Hr放電時(25℃)終止電壓爲1.8V/只。終止電壓值視放電速率和需要而夫定。通常,爲使電池安全執行,小於10Hr的小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高,大於10Hr的大電流放電,終止電壓取值稍低。在通信電源系統中,蓄電池放電的終止電壓,由通信設備對基礎電壓要求而定。

放電電流率是爲了比較標稱容量不同的蓄電池放電電流大小而設立的,通常以10小時率電流爲標準,用I10表示,3小時率及1小時率放電電流則分別以I3、I1表示。 

c、額定容量。固定鉛酸蓄電池規定在25℃環境下,以10小時率電流放電至終了電壓所能達到的額定容量。10小時率額定容量用C10表示。10小時率的電流值爲

其它小時率下容量表示方法爲:

3小時率容量(Ah)用C3表示,在25℃環境溫度下實測容量(Ah)是放電電流與放電時間(h)的乘積,閥控鉛酸固定型電池C3和I3值應該爲 

C3=0.75C10(Ah)

I3=2.5I10(h)

1小時定容量(Ah)用C1表示,實測C1和I1值應爲

C1=0.55C10(Ah)

I1=5.5I10(h)

(2)實際容量

實際容量是指電池在一定條件下所能輸出的電量。它等於放電電流與放電時間的乘積,單位爲Ah。

3、內阻

電池內阻包括歐姆內阻和極化內阻,極化內阻又包括電化學極化與濃差極化。內阻的存在,使電池放電時的端電壓低於電池電動勢和開路電壓,充電時端電壓高於電動勢和開路電壓。電池的內阻不是常數,在充放電過程中隨時間不斷變化,因爲活性物質的組成、電解液濃度和溫度都在不斷地改變。

歐姆電阻遵守歐姆定律;極化電阻隨電流密度增加而增大,但不是線性關係,常隨電流密度的對數增大而線性增大。

4、循環壽命

蓄電池經歷一次充電和放電,稱爲一次循環(一個週期)。在一定放電條件下,電池工作至某一容量規定值之前,電池所能承受的循環次數,稱爲循環壽命。

各種蓄電池使用循環次數都有差異,傳統固定型鉛酸電池約爲500~600次,起動型鉛酸電池約爲300~500次。閥控式密封鉛酸電池循環壽命爲1000~1200次。影響循環壽命的因素一是廠家產品的性能,二是維護工作的質量。固定型鉛電池用壽命,還可以用浮充壽命(年)來衡量,閥控式密封鉛酸電池浮充壽命在10年以上。 

對於起動型鉛酸蓄電池,按我國機電部頒標準,採用過充電耐久能力及循環耐久能力單元數來表示壽命,而不採用循環次數表示壽命。即過充電單元數應在4以上,循環耐久能力單元數應在3以上。

5、能量 

電池的能量是指在一定放電制度下,蓄電池所能給出的電能,通常用瓦時(Wh)表示。

電池的能量分爲理論能量和實際能量。理論能量W理可用理論容量和電動勢(E)的乘積表示,即

W理=C理E

電池的實際能量爲一定放電條件下的實際容量C實與平均工作電壓U平的乘積,即

W實=C實U平

常用比能量來比較不同的電池系統。比能量是指電池單位質量或單位體積所能輸出的電能,單位分別是Wh/kg或Wh/L。

比能量有理論比能量和實際比能量之分。前者指1kg電池反應物質完全放電時理論上所能輸出的能量。實際比能量爲1kg電池反應物質所能輸出的實際能量。

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電池的實際比能量遠小於理論比能量。實際比能量和理論比能量的關係可表示如下:

W實=W理?KV?KR?Km

式中KV—電壓效率;KR—反應效率;Km—質量效率。

電壓效率是指電池的工作電壓與電動勢的比值。電池放電時,由於電化學極化、濃差極化和歐姆壓降,工作電壓小於電動勢。

反應效率表示活性物質的利用率。

電池的比能量是綜合性指標,它反映了電池的質量水平,也表明生產廠家的技術和管理水平。

6、儲存性能

蓄電池在貯存期間,由於電池內存在雜質,如正電性的金屬離子,這些雜質可與負極活性物質組成微電池,發生負極金屬溶解和氫氣的析出。又如溶液中及從正極板柵溶解的雜質,若其標準電極電位介於正極和負極標準電極電位之間,則會被正極氧化,又會被負極還原。所以有害雜質的存在,使正極和負極活性物質逐漸被消耗,而造成電池喪失容量,這種現象稱爲自放電。

電池自放電率用單位時間內容量降低的百分數表示:即用電池貯存前(C10’)(C10”)容量差值和貯存時間T(天、月)的容量百分數表示。

充電速率C具體是什麼單位?

C指電池容量,不同類型的電池其標註容量的方法不一樣,以鉛酸電池爲例,其容量的標註方法有C10, C20, C5, C3等,即10小時放電率,20小時放電率,5小時放電率,3小時放電率等,但是一般在電池外殼上都會明確其容量的放電條件。如果一塊電池標註50Ah (C20)或50Ah/20hr,其意義是此電池在25攝氏度在充滿電的情況下以2.5安的電流放電電壓降到10.5伏的時間是20小時。充電速率0.1C表示5A,一般鉛酸電池的充電速率都會在0.1~0.2C。這是由電池的充電接收能力決定的。充電電流過大會引起電解液中的水被大量電解成氧氣和氫氣。如果是加水電池,需要補水。如果是免維護的密閉電池,還會使氧氣和氫氣來不及複合,電池內氣壓過大,造成電池鼓包和(或)電解液過早乾涸,導致電池壽命提前終止。

電池2c和3c有什麼區別?

您好:

主要的區別就是容量和放電量:

電池放電中的1C,2C,0.2C意思:

1、C代表的是電池本身容量,單位爲AH/MAH;

2、C:用來表示電池充放電電流大小的比率,即倍率。

即電池是1000MAH,1C放電就是1000MAH放電。

一般充放電電流的大小常用充放電倍率來表示,即:充放電倍率=充放電電流/額定容量;例如:額定容量爲100Ah的電池用20A放電時,其放電倍率爲0.2C。電池放電C率,1C,2C,0.2C是電池放電速率:表示放電快慢的一種量度。

擴展資料:

電池放電效率介紹:

放電速率簡稱放電率,常用時率和倍率表示。

1、時率

是以放電時間表示的放電速率,即以某電流放至規定終止電壓所經歷的時間,例如某電池額定容量是 20小時率時爲12AH即以C20=12AH表示,則電池應以12/20=0.6A的電流放電,連續達到20H者即爲合格。

2、倍率

是指電池放電電流的數值爲額定數值的倍數,如放電電流表示爲 0.1C20,對於一個 12AH(C20)的電池,即以(12/20)*0.1=0.06A的電流放電,3C20是指1.8的電流放電,C的下腳標表示放電時率。

望採納,謝謝了!!!

手機充電器輸出電壓及電流是多少?

就是充電的電壓是5v,

額定充電電流是600ma(=0.6a)

充電功率p=5v×0.6a=3w

打個比方,抽水機很形象的。電壓就是抽水機提供的壓力,壓力大抽的就越高。

電流相當於管子的粗細。你要抽很多的水的時候儘量用粗管。而不是小管。

所以選充電器這兩個參數都要比較匹配,電壓不符合一般衝不了電或者把手機燒壞。

充電電流太小充電慢,太大手機受不了。

另外說一個跟充電電流相關的。現在有不少人有了ipad,但是很多人不想買充電器,於是想象其它蘋果設備一樣插在電腦上,卻發現沒有充電反應。這是因爲電腦usb口提供的充電電流太小,小於ipad充電電流太多,ipad不能正常進入充電狀態(實際在充電,只是很慢,比正常慢了一倍不止,而且這樣對電池也應該不是很好。)

動力電池組快充時,電流顯示值爲多少?

電池的充電電流最大爲0.9c,一般在0.2-0.5c,也就是電池容量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具體和電池容量、充電器功率、充電電壓等都有關。同時不同階段的電流也不同,電池充電的三個階段:涓流充電>恆流充電>恆壓充電,其中恆流階段電流最大(容量範圍百分之二十至七十五時)。故而是沒有固定值的,只能以你所購買的設備的標註參數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