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地位與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相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裏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箇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爲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爲“三司”,皆爲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爲“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定固定制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爲巡撫屬官。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臺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88年設立海南省。全國共有23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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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多少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
中國一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介紹如下:
1、23個省包括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臺灣省。
2、5個自治區包括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4個直轄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擴展資料
自治區的設定是從中國的具體國情出發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行使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管轄,與國家的關係是地方與的關係,不具有主權的性質,它們的實施都有利於國家經濟的發展,有利於祖國和平統一,有利於鞏固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
截止到2021年,中國共計有5個自治區。這種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爲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由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的地方事務.民族自治區享有、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民族自治權,這種制度被稱之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制度,是中國民族團結的基石。
中國有多少個省,多少個直轄市?
中國共計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一、23個省分別爲:
1、河北省
2、山西省
3、吉林省
4、遼寧省
5、黑龍江省
6、陝西省
7、甘肅省
8、青海省
9、山東省
10、福建省
11、浙江省
12、河南省
13、湖北省
14、湖南省
15、江西省
16、江蘇省
17、安徽省
18、廣東省
19、海南省
20、四川省
21、貴州省
22、雲南省
23、臺灣省。
二、4個直轄市分別爲:
1、北京市
2、上海市
3、天津市
4、重慶市。
三、5個自治區分別爲:
1、內蒙古自治區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3、寧夏回族自治區
4、廣西壯族自治區
5、自治區
四、2個特別行政區分別爲:
1、香港特別行政區
2、澳門特別行政區。
省制解釋: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清朝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中華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臺灣省,1946年外蒙古。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
1950年,全國大部分地區雖已解放,但國民經濟建設尚未走上正軌。因此基本上沿襲舊中國的劃分,全國共設有52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9個省、12個直轄市、9個行署區、1個自治區、1個地方。
1、12個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上海市、瀋陽市、撫順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漢市、廣州市。
2、29個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綏遠省、察哈爾省、遼東省、遼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松江省、熱河省、陝西省、甘肅省、寧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臺灣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廣東省、廣西省、貴州省、雲南省、西康省。
3、9個行署區:旅大行署區、蘇北行署區、蘇南行署區、皖北行署區、皖南行署區、川東行署區、川南行署區、川西行署區、川北行署區。
4、1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5、1個地方:地方。
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全國共有23個省。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省
中國共有多少省和直轄市
中國共有23個省,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
省份: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臺灣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
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
截至2004年底,中國全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共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50個地區(州、盟);661個市,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市283個;縣級市374個;1636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和林區);852個市轄區。
全國鄉鎮總數37334個,其中:鎮19883個;鄉17451個。全國共有事處5904個。
全國設有居委會(社區居委會)7.8萬個;居民小組129.6萬個。村委會64.4萬個;村民小組507.9萬個。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