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屬於可回收垃圾,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2、陶瓷屬於幹垃圾。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