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稅一”指:徵收土地收穫總量的三十分之一,作爲該土地需要繳納的稅收量。
“三十稅一”是漢代的田租稅率。秦代時,統治者對人民實行橫徵暴斂,其賦稅達到了三分之二之高。漢初, 劉邦爲鞏固統治,採取了恢復生產、輕徭賦稅、與民休息的政策。“三十稅一”是相當輕的一種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