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六級考試,對於嚴重考試作弊的學生,將直接取消應屆畢業時的學位授予資格。
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被認定爲嚴重考試作弊:
1、竊取試卷或試題及第二次考試作弊者;
2、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蔘加考試者;
3、組織作弊者;
4、使用通訊工具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爲嚴重者。
英語四級,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對象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