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爲迫不及待。
迫不及待,成語,偏正式結構,一般在句子中作謂語或狀語,其意思爲:
1、急切地或不能自制地要採取行動,急迫得不能等待。
2、忍耐不住地渴望的。
3、未經慎重考慮急忙而猛烈的一時衝動或急躁情緒。
出於清·李汝珍《鏡花緣》第六回:“且系酒後遊戲,該仙子何以迫不及待。”
例句:
1、他迫不及待地推開門,走進屋去。
2、我迫不及待地想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大家。
近義詞有:刻不容緩、急不可待、如飢似渴、迫在眉睫、當務之急、火燒眉毛、燃眉之急、千鈞一髮、急如星火等。
反義詞有:待機而動、慢條斯理、從容不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