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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如何離婚?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19W

精神病患者如何離婚?

法律分析:

精神病患者離婚的規定是:

1、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識別自己的行爲能力,雙方可以到民政局協商離婚,或者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2、如果是完全無法識別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變更監護人,向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請變更監護人。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監護能力的居委會,單位爲監護人。監護人變更後,再透過監護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開庭時需有監護人到場,代理精神病人的相關民事活動。

法律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成年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爲。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