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都是英國的法學家,洛克承接了霍布斯的思想理念。霍布斯主張自然狀態是:“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洛克則主張:“完全的自由和絕對的平等”。
霍布斯認爲應該將權力交到一個人的手中,即君主制。洛克發展了這一觀點,認爲應該將權力交到一個集體手中,即議會制。二人都是用自己的理論爲資產階級掌握政權來論證。